当前位置: 庄子 >> 庄子名言 >> 南哲思享包蕾庄子身心关系层次问题初探
摘要:《庄子》内七篇中涉及身心关系的诸多层次。依循《庄子》的内部逻辑,可以探寻《齐物论》中表示意识或主体性的概念——如吾、我、心、真君、真宰等——在使用时的层级关系。唯识学对心意识层次的划分,则有助于厘清《庄子》中主体性相关概念的层级脉络,并获得对“蝴蝶梦”和“物化”内涵的重新解读。
关键词:《庄子》;《齐物论》;主体性;物化;八识
钱宾四先生在《庄子纂笺》开篇即说:“《庄子》,衰世之书也。故治《庄》而著者,亦莫不在衰世。”这种乱世研读《庄子》的情怀,恐怕亦来源于其自身的经验体会。对《庄子》全篇的意蕴,历来就有不同的看法,有将其作为相对主义或者怀疑论的,有肯定《庄子》在吊诡的语言背后隐藏着确定价值体系的,也有取折中意见而将其定位在观点主义之流的。如此种种分歧,恰也是《庄子》魅力所在。任何对其有感悟之人,都可以在不同的可能性面向里寻找到自己的出路。本文撰写之目的有二:其一,针对《庄子》中众多表示意识或主体性的概念,如吾、我、心、真君、真宰等,试图为其在使用上寻找到彼此间的层级关系;其二,借由此种层级脉络的厘清,加深对《齐物论》中“蝴蝶梦”和“物化”思想的理解。出于上述目的,笔者对《庄子》文本的基本定位显然不会持相对主义或者怀疑论的立场,而是认为在《庄子》含混的文本中存在着被其认可的价值取向,《齐物论》也并非是毫无关联的文字段落的集合体,而是有其相应的内在逻辑。碍于篇幅所限,本文论述的重点并不是对每一个概念都作出明确的分析与诠释,而是侧重于概念彼此间的关联网络;并不是以一个个概念为理解的对象,而是由不同概念所组成的“概念丛”作为解读层级关系的基本单位,在彼此的相互关系中把握其内涵。在对概念丛进行系统化和分级处理中,则借助唯识学的相关理论作为相应的参照物,这并不是在进行比较哲学,只是希图借助外在参照物迂回前进,从种种因为身在其中而无从辨析的理论纷争解放出来。由此,整篇文章将分成以下三个部分进行讨论:第一,对《庄子》中吾、我、心、情等基本概念进行文本脉络梳理,主要包括对“吾丧我”“有物有封有是非”“成心”“真君、真宰”“老聃死秦失吊唁”几段文字的解读;第二,借助唯识学中“心意识”层级的划分,对《庄子》中涉及认识主体性语词进行层级划分的可能性与差异性;第三,基于上述逻辑框架构造和层级划分对《齐物论》中“蝴蝶梦”和“物化”内涵的重新解读。
一、涉及身心问题的概念和概念丛
(一)吾丧我
《齐物论》开篇谈到南郭子綦隐机而坐,随后引出了“吾丧我”的议题:
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荅焉似丧其耦。成子游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齐物论》)
这一段可能会涉及如下一些问题:丧其耦失去的什么?与之后子綦所说之“吾丧我”有何差别和联系?心和形是什么关系?形如槁木、心如死灰是达到了何种状态或境界?今之隐机者与昔之隐机者的差别在哪里?如果身体与主体性都被消解掉,是否还有执行“丧”一行为的自我的存在?吾和我隶属于同一个层次吗?“丧”去除或还原掉的是“我与物之差别”还是“我本身”?
上述问题归结起来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吾丧我所“丧”的是什么?自我、主体性还是分别意识?二是吾与我的关系为何?即如何来理解“丧”的含义。郭象在《注》中对其的解释是:“吾丧我,我自忘矣;我自忘矣,天下有何物足识哉!故都忘外内,然后超然俱得。”这无疑是以“忘”来界定“丧”的含义,而忘的对象与忘的主体应该是同一个,因此说“我自忘矣”,而在主体消解之后内外也无所分别,这似乎意味着我自忘是取消内外分别心的前提。成玄英在《疏》中称:“丧,犹忘也。”这也是以“忘”来解“丧”,并认为子綦所达到的境界是“境智两忘,物我双绝”,这也是一种认知主体的消解,不存在将“物”对象化的主体。陈鼓应则比较明确地提出:“吾丧我”是摒弃我见,“丧我的我,指偏执的我。吾,智真我。由丧我而达到忘我、臻于万物一体的境界。”这就将同一主体作了否定性与肯定性的区分,“丧”和“忘”似乎也有一种程度递进的关系。
“忘”在《庄子》文本中也曾多次出现,如“遁天倍情,忘其所受”“人不忘其所忘,而忘其所不忘,此谓诚忘”“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等等。与之类似,有时“无”也会被解释为“忘”,如《逍遥游》中的“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一句,王叔岷也将其中的“无”解释为“忘”:“‘无己’犹‘忘己’,至人与万物为一体,故忘己。秋水篇:‘大人无己’,大人亦至人也。‘无功’犹‘忘功’,神人功成而不有,故忘功。‘无名’犹‘忘名’,圣人名成而不居,故忘名。”如此,“丧”“忘”“无”这三个不同语词概念,在理解上是否会有所混同呢?如果“吾丧我”和“至人无己”中的“丧”与“无”都用“忘”这个中介语词来界定,这两个句子就应当具有相同的含义,但仔细体会,其中还是有细微的差别。“丧”“忘”“无”三者,如果从主观努力与客观感受上来说,“丧”和“忘”似乎更接近在客观层面的一种状态,而不是主观地把自己丧失掉或者忘掉,如果是主体作出主动的行为,那么就会存在上文所说的谁是“丧”之主体的问题,而与此不同的是,“至人无己”与“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相互参照来看,更像是一种主体主动作出的行为,与“丧”和“忘”似乎并非如此贴切。所以,应该说“吾丧我”与“圣人无名”并不是在同一个层次上来谈。而比照在“吾丧我”之后接续的人籁、地籁、天籁的叙述,笔者更倾向于从一种层级的角度来分析“吾”与“我”之间的关系,如果用《庄子》文本中常常强调的“忘”来说,这种“忘”也是一种在逐层的消解的过程。
(二)有物、有封、有是非
为界定“吾”与“我”之间的关系,《齐物论》中另一段有关认知层次的论述是值得考虑和借鉴的,《庄子》中涉及“古之人之知”与“今之人之知”的差别时有这样一段文字: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之成。(《齐物论》)
从这一段的叙述可以看到,《庄子》对于认知的进程有如下几个层次的区分:未始有物;有物,但未始有封;有封,但未始有是非;有是非,因此有道之所亏,爱之所成等问题出现。从这样的脉络来看,《庄子》文本中所谓的“物”“封”“是非”并非在同一个层次上,“物”可以作为一种存在、现象界,或者仅仅是笼统来谈的某一物体,而“封”则对“物”有了限定和界定,但“封”与“是非”又有所差别,可能“封”只是一种命名的意味,而“是非”才是《庄子》真正要否定的,因为“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而“是非”很可能指代的是一种相互区别并融合价值判断后的心理状态。
与这种物—封—是非层级关系相类似的,唯识学在对外境如何产生与消解作分析时,亦立有“五法”与“三性”的说辞。“五法”即相、名、分别、正智、真如。“相”是指一切因缘生法之相,亦可对照于《庄子》中“物”这一层次,因佛教意旨虽是缘起性空,但并不排斥作为假有的现象界的存在;“名”则为依据“相”而立之概念、观念之名,是对物做了初步的限定;“分别”则为依“相”和“名”而有分别之心,也可以说是是非之心。“五法”中此三法,均摄在“三性”的“遍及所执自性”中,即便唯识宗立“五法”和“三性”,但其目的仍为在不断的反省中寻求解脱,破除我法二执,所以这种“相”“名”“分别”的层层区分,与“我”之消解有极密切的关系。
如果比照认知心理学上的相关论述,可以发现:幼儿在认知的过程中,首先是对外物存在感的把握;其次进一步对物与物之名称的对应关系有所了解,可以用名称来指代物;并在此基础上对物与物之间做彼此的区分,之后有了主观好恶情感的投射,也可认定,在这个阶段,是非的判断也会出现。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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