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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道家与书法的关系
崔春奇
(年5月1日)
道家,是先秦时期的一个思想派别,以老子、庄子为代表。道家崇尚自然,有辩证法因素,有无神论的倾向,同时主张清静无为,反对斗争。老子是先秦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包括孔子在内,都受到老子的深刻影响。老子在东汉时,被尊为道教的始祖。
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是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和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共同的历史形成的。
孔子侧重于人道,从人道出发,强调天与人关系的和谐和人与人关系的和谐。
而老子,则侧重于天道,强调自然无为。认为,人与社会均应顺其自然,合乎天地的客观法则。老子的思想经过庄子,得到了继承和发展。庄子丰富了道家的哲学体系,最终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儒道互补的格局。
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大多兼具儒、道两种气质,“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优游与庙堂与山林之间。因此,他们的书法艺术,除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外,也同样渗透着道家精神,从而使真楷与狂草并生,肃穆与空灵并存。
道法自然,法天贵真。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思想认为,创造的真实品格是“法天贵真”。道家以“道”作为宇宙论的终极依据,认为世界万物,都是道的模拟和反应。而道的本性就是自然,正如老子所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法自然”,就是“道不违自然,乃得其胜。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违也”。庄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法天贵真”的思想。法天,就是顺应客观物性,不事人为;而贵真,就是崇尚朴素自然的真实之美。
道家认为,“道”不违自然。道与自然无所违逆,一切任着自然的本性运行,乃是道的最高境界。要进入这一境界,一方面要尊重物性,要一切物顺其天然本性展露自己;另一方面也要尊重人的“性命之情”,不能让外在的规范成为生命自由发展的障碍。万物都因体现了“道”而为“常然”;万物也只有在体现出“道”的自然无为特征时,才具有了美的品性。
据此,中国书法提出了“书肇自然”的观点。
“书肇自然”,主要是指书法作品,要符合自然之理,遵循真实的原则,尤其是情感的真实,就会产生令人愉悦的审美体验。
书肇自然还表现在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的外师造化,中得心源。书法家敏锐的观察,捕捉,体味自然人事中一切合目的性,合规律性的生动意象,再施以巧手匠心,进行艺术再创造,就形成了美轮美奂的绝世佳品。
书法作为一门释放感情,抒写心灵的艺术,贵在真情实感,来不得半点儿的矫揉造作。一个书法家,如果在作书之时,有意为之,刻意求工,那手和笔,便为“意”所驱使,弄得思想紧张,动作拘挛,灵性泯灭,结果是字字呆板,行行匠意,无神采可言。而无意求工,心恬(tian甜)意适,必然腕灵笔脱,挥洒自如,使自己的感情,得到最自由,最充分的挥洒。好的书法作品,不是精心设计出来的,反而是“技到无心始见奇”。
我国历代书家,都十分强调做书贵乎天真自然,坦露个性,反对刻意雕琢,矫揉造作,装腔作势。魏晋时代,儒家学说衰微,道家学说兴起,晋人创造的行,草,楷等书体,潇散洒脱,流美多变,体现了晋人心怀坦荡、追求个性解放的强烈意识和美学理想。王羲之是这一时期书法的杰出代表。他寄情于山水之间,热爱大自然,把对大自然的以往深情,倾注到自己的书法作品之中。从他传世的书法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书法潇洒绝俗,有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之美。
唐朝初年推重道家,因应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经济文化高度繁荣。唐朝推崇老子,唐太宗李世民称老子为祖先,唐高宗封老子为“玄元皇帝”,唐玄宗亲自注解《道德经》,把道教列于佛教之上。唐代的诗人、书法家如李白、贺知章,受道家影响最深。我们可以从他们的书法作品中看出这一点。宋代苏东坡、黄庭坚、米芾等也受到道家很深的影响,元代的道教盛行。书画家们多与道士们交游,为道家思想观念所感染。元代书画家赵孟自号儿“雪松道人”,神情简远,如神仙中人。明代徐渭,祝允明,唐伯虎,狂放不羁,书法作品更多道家意味。傅山曾为道士,受道家影响更深。他指出,落笔时如“先萌一意,我要使此为何如一势,及成字后,以意之结构全乖,亦可知此中天倪,造作不得矣”(意为书法家你不可以预先刻意地设计好意图、设计好架势——这样写作的结果是事与愿违的!可见人为地造作是不可以的!)清初书法家宋曹认为,“做书的时候儿如掬于小节,畏惧生疑,速于笔先,惑于腕下,不成书矣”。清代周星莲认为,作书一味“刻意求工,局于成见,不期拙而自拙”。只有兴到笔随,破空横行,才可“不期工而自工”。因此,他在书法领域得出了庄子式的结论,“凡事有人则天不全”,即凡事你若有意为之,就不能完全真实地流露自己的天性。书法家作书时,只有凭借深厚的功力和充沛的感情,大胆落笔,淋漓尽致,才能写出符合笔法又天机盎然的作品。
法天贵真,直抒胸臆,是历代书家共同追求的境界。据载,当有人向元代著名书法家鲜于枢请教笔法时,鲜于枢便用三根指头执着笔,闭着眼睛,对那个人说:“胆!胆!胆!”。苏轼曾说“书无欲于佳乃佳”。米芾曾说:“学书须得趣,无刻意做作乃佳”。
道家认为,书法的生命精神,是气韵生动。气,是书法品鉴中一个重要的美学范畴,是指书法中的生气,气势,韵味,韵致等等,是书家撷取节奏化、韵律化的意象,又化入自我,又通过点线律动,章法,布局的内在节奏,使欣赏者获得蕴藉丰富,生动连绵的艺术美感。
历代书家也都以气韵生动作为衡量书法作品优劣的标准。以气韵之有无,高下,厚薄,而分判。书法作品自以气韵生动高逸为上乘。气和韵不可分,韵,是由气决定的。气是韵的本体和生命。与韵相比,气属于更高的层次,展现于整幅作品。有了气韵,书法作品自然生动。而气这个范畴,正是道家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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