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

余东海天人感应论中

发布时间:2018/6/28 23:45:26   点击数:

(四)副经

对于天人感应,历代儒家典籍和大儒多有阐说。

《大戴礼记》说:“圣王之盛德:人民不疾,六畜不疫,五谷不灾,诸侯无兵而正,小民无刑而治,蛮夷怀服。…凡人民疾、六畜疫、五谷灾者,生于天;天道不顺,生于明堂不饰;故有天灾,即饰明堂也。”(《大戴礼记·盛德》)

疾是大病,疫是瘟疫,灾是水火为害,明堂是帝王会见诸侯、举行祭祀、宣明政教的场所。圣王穷神知化敬天保民,政治文明制度合理,可以最大限度地禁戒人祸并且减少天灾。

韩婴《韩诗外传》说:“传曰:国无道则飘风厉疾,暴雨折木,阴阳错氛,夏寒冬温,春热秋荣,日月无光,星辰错行,民多疾病,国多不祥,群生不寿,而五谷不登。当成周之时,阴阳调,寒暑平,群生遂,万物宁。故曰:其风治,其乐连,其驱马舒,其民依依,其行迟迟,其意好好。《诗》曰:匪风发兮,匪车偈兮。顾瞻周道,中心怛兮。”

成周之时指周成王时。成王康王时代,海内晏然,四夷宾服,被称为历史上四大盛世之首。《周本纪》记载:“成王自奄归,在宗周,作多方。既绌殷命,袭淮夷,归在丰,作周官。兴正礼乐,度制于是改,而民和睦,颂声兴。……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

韩婴举成周之时“阴阳调寒暑平,群生遂万物宁”为例,说明有圣王必有王道、有盛德必有盛世的道理,非常有力。但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有圣王有盛德,可以少天灾,可以将天灾的危害减到最轻,但并非一定没有天灾。舜禹时有大洪水,汤有七年之旱,不能因此否认他们的盛德。因此,话不能说过头。某些公羊学家和儒家典籍,在这方面就犯了绝对化简单化的毛病。儒家经典有正副之别,四书五经为儒家正经,言论中正圆满,副经大体正确,但有出偏的地方。

下面摘录古籍中部分有关天人感应的言论供参考,不再一一解说。

《韩诗外传》又说:“善为政者,循情性之宜,顺阴阳之序,通本末之理,合天人之际。如是则天气奉养而生物丰美矣。不知为政者,使情厌性,使阴乘阳,使末逆本,使人诡天。气鞠而不信,郁而不宣。如是则灾害生,怪异起,群生皆伤,而年谷不熟。是以动伤德,其静亡救。故缓者事之,急者弗知。日反理而欲以为治。《诗》曰:废为残贼,莫知其尤。”

陆贾《新语》说:“传曰:天生万物,以地养之,圣人成之。功德参合而道术生焉。故曰张日月,列星辰,序四时,调阴阳,布气治性,次置五行。春生夏长,秋收冬藏,阳成雷电,阴成雪霜,养育群生,一茂一亡,润之以风雨,曝之以日光,温之以节气,降之以殒霜,位之以众星,制之以斗衡,苞之以六合,罗之以纪纲,改之以灾变,告之以祯祥,动之以生杀,悟之以文章。故在天者可见,在地者可量,在物者可纪,在人者可相。”(《道基篇》)

又说:“圣人因其势而调之,使小大不得相逾,方圆不得相干,分之以度,纪之以节,星不昼见,日不夜照,雷不冬发,霜不夏降,臣不凌君,则阴不侵阳。盛夏不暑,隆冬不霜,黑气苞日,彗星扬光,虹蜺冬见,蛰虫夏藏,荧惑乱宿,众星失行,圣人因天变而正其失,理其端而正其本。”(《思务篇》)

又说:“故世衰道失,非天之所为也,乃君国者有以取之也。恶政生恶气,恶气生灾异。螟虫之类,随气而生;虹蜺之属,因政而见。治道失于下,则天文变于上;恶政流于民,则螟虫生于野。”(《新语·明诫篇》)。

董仲舒《春秋繁露》说:“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故以类相召也。《尚书》传言:周将兴之时,有大赤鸟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诸大夫皆喜周公曰:茂哉,茂哉,天之见此以劝之也。”(《同类相动篇》)

又说:“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必仁且知篇》)

周敦颐《经学理窟》说:“书称天应如影响,其福祸果然否?大抵天道不可得而见,惟占之於民,人所悦则天必悦之,所恶则天必恶之,只为人心至公也,至众也。民虽至愚无知,惟於私己然后昏而不明,至於事不干碍处则自是公明。大抵众所向者必是理也,理则天道存焉,故欲知天者,占之於人可也。”

张载《张子正蒙·乾称篇》说:乾称父,坤成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又说:“以万物本一,故一能合异,以其能合异,故谓之感。……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天地生万物,所受虽不同,皆无须臾之不感。”

《朱熹正蒙注》说:“自天地言之,只是一个气。自一身言之,我之气即祖先之气,亦只是一个气,所以才感必应。”“精神血气与时运相为流通。到凤不至,凰不出,明王不兴,其徵兆自是恁地。”王夫之说:“民之视听明威,皆天之神也,故民心之大同者,理在是,天即在是,而吉凶应之。”

《盐铁论·论灾》说:“故好行善者,天助以福,符瑞是也……好行恶者,天报以祸,妖灾是也。”《汉书·刑法志》说:“争城杀人盈城,争地杀人满野。孙吴商白之徒,皆身诛戮于前,而国灭亡于后。报应之势,各以类至,其道然矣。”

匡衡说:“天人之际,精祲有以相荡,善恶有以相推,事作乎下者象动乎上,阴变则静者动,阳蔽则明者晻,水旱之灾随类而至。”(汉元帝问给事中匡衡以地震日食之变,匡衡上书如是说。选自《资治通鉴》)

康有为《孔子改制考叙》:“世运既变,治道斯移,则始於粗粝,终於精微,教化大行,家给人足,无怨望忿怒之患,强弱之难,无残贼妒嫉之人。民修德而美好,被发衔哺而游,毒蛇不螫,猛兽不搏,抵虫不触,朱草生,醴泉出,凤凰、麒麟游於郊陬,囹圄空虚,画衣裳而民不犯。”

综上所述,天人感应论为儒经和历代圣贤大儒所认可,可谓之儒家共识。

(五)外道

对于天人感应论,诸子百家大多持肯定态度。

《庄子齐物论》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渔父篇》说:“同类相从,同声相应,固天之理也。吾请释吾之所有而经子之所以。子之所以者,人事也。天子、诸侯、大夫、庶人,此四者自正,治之美也,四者离位而乱莫大焉。…阴阳不和,寒暑不时,以伤庶物,诸侯暴乱,擅相攘伐,以残民人,礼乐不节,财用穷匮,人伦不饬,百姓淫乱,天子有司之忧也。”

《黄帝内经》认为人体内气受自然界的大气和四时气候变化的影响,会出现规律性的变化,人体脏腑之气与四时气候变化相应。《灵枢·岁露》说:“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

《管子侈靡篇》:“圣人者,阴阳理,故平外而险中。故信其情者伤其神、美其质者伤其文,化之美者应其名,变其美者应其时,不能兆其端者,灾及之。”

《吕氏春秋·应同篇》:“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类固相召,气同则合,声比则应。鼓宫而宫动,鼓角而角动。平地注水,水流湿;均薪施火,火就燥;山云草莽,水云鱼鳞,旱云烟火,雨云水波,无不皆类其所生以示人。故以龙致雨,以形逐影,师之所处,必生棘楚。祸福之所自来,众人以为命,安知其所。夫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干泽涸渔,则龟龙不往。”又引《商箴》曰:“天降灾布祥并有其职。”

《吕氏春秋·明理篇》将灾异分为风雨、寒暑、阴阳、四时、人、禽兽、草木、五谷、云、日月、星气等许多方面,每个感应之中又区分出许多种复杂情况。

《淮南子》认为,宇宙万物禀阴阳之气而生,故万物能够同类相生,同气相应。其《览冥训篇》说:“夫物类之相应,玄妙深微,知不能论,辨不能解。”《泰俗训篇》说:“故圣人事穷而更为,法弊而改制,非乐变古易常也,将以救弊扶衰,黜淫济非,以调天地之气,顺万物之宜也。”

《潜夫论·本政》说:“凡人君之治,莫大于和阴阳。阴阳者,以天为本,天心顺则阴阳和,天心逆则阴阳乖。天以民为心,民安乐则天心顺,民愁苦则天心逆。”

墨家反儒,但在这方面亦不谋而合。《墨子法仪篇》说:“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曰:杀不辜者,得不祥焉。”《尚同中篇》说:“既尚同于天子,而未尚同乎天者,则天灾将犹未止也。故当若天降寒热不节,雪霜雨露不时,五谷不熟,六畜不遂,疾灾戾疫,飘风苦雨,存臻而至者,此天之罚也。”

《天志篇》说:“天子有善,天能赏之。天子有过,天能罚之。天子赏罚不当,听狱不中,天下疾病祸福,霜露不时。”

《天志篇》又说:“曰:杀不辜者,天予不祥。不辜者谁也?曰:人也。予之不祥者谁也?曰:天也。若天不爱民之厚,夫胡说人杀不辜,而天予之不祥哉?此吾之所以知天之爱民之厚也。”明确指出乱杀无辜将导致的恶果。当然,墨家对天道作了人格化处理,认知过于肤浅,不为儒家许可。

《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经》说:“佛告阿难:若有国土,灾难起时,是土国王,若以正法治国,宽纵人物,不枉众生,赦诸有过,七日七夜,身心精进,诵持如是大悲心陀罗尼神咒,令彼国土,一切灾难悉皆除灭,五谷丰登,万姓安乐。”

二、灾异现象

《春秋》中有大量关于天人感应的事实记载,包括各种灾异现象。天人感应说又称灾异说。灾异现象有其自然性和合理性,与宗教神迹大不同。

灾与异有别,董仲舒说:“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诗云:畏天之威。殆此谓也。”(《必仁且知》)不常之变即反常现象,小者称为灾,是上天的谴责;大者称为异,是上天的惩罚。

《春秋》纪二百四十二年之间的灾异,有日月失明、星辰逆行、山崩、泉涌、地震、石陨、夏霜、冬雷、春凋、秋荣、陨霜不杀、水旱、螟虫、民人饥疫、盗贼不禁、刑人满市等等。《史记·天官书》、《汉书·五行志》也有大量灾异记载。

《左传》认为,物反常为妖,天反常为灾,人反常为乱,妖灾因乱而作。《左传·宣公十五年》,伯宗回答晋候语云:“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故文,反正为乏。”孔颖达疏引伏虔云:“言人反正者,皆乏绝之道也。”可见天灾源于人祸,人祸强化天灾,天灾人祸,相互促进。

“妖由人兴”这句话出自《左传·庄公四年》:六年前,在郑国国都的南门下面,门里一条蛇和门外一条蛇相斗,门里的蛇被咬死。过了六年而郑厉公回国。鲁庄公听说这件事,向申繻询问厉公的回国与妖蛇有没有关系。

申繻回答说:“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意思是说,一个人是否会遇到他所顾忌的事,是由他自己的气焰决定的。妖孽的出现是由于人事。人没有毛病,妖孽就起不了作用。人抛弃正道,妖孽就出现了,所以才有妖孽。

既然妖由人兴,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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