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

共读道德经第十三章

发布时间:2017/12/17 19:22:16   点击数:

《道德经》的第十三章承接前两章的内容,阐述“能”与“所”的关系,指明“能”迷于“所”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执着自己的身体。《道德经》共读分享两个版本,一是根据春秋战国、西汉早期出土的文本重新校订的《道德经古本合订》(复旦大学李辉教授勘定);二是《道德经》今本(曹魏经学家、哲学家王弼编著)。

古本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

何谓宠辱若惊?

宠之为下也,得之若惊,

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何谓贵大患若身?

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也。

及吾无身有何患?

故贵为身于为天下,若可以讬tuō天下矣。

爱以身为天下,若可以寄天下矣。

今本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

何谓宠辱若惊?

宠为上,辱为下;得之若惊,

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何谓贵大患若身?

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

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

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老子禅解》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

攀缘心,相当于“能”;身体,相当于“所”。“能”“所”紧紧相连,所以宠辱与身,紧密相关。“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受宠或受辱,感觉好似受惊一样,这是因为心被惊动了,于是身体也会有很大的反应。

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当受宠,就害怕失宠;当受辱,就害怕再次得辱。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态就是“若惊”。为何宠辱一来,就会受惊?因为攀缘心使然,总想要获得些什么。这种欲望,令人陷人被动,无法自己做主。而欲望的根源在于人们执着于肉体,把身体当成是自己,这其实是一个错觉。当我们说“我”的时候,往往把这个肉体当成是“我”。实际上肉体只是“我”的身体,为“我”所用,而并不是“我”。所以老子接着说:

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贵”,即福禄寿的禄,人们都想升官,想发财,想让万物利养自己的身体,这是由于执着肉体所产生一种欲望,当得不到利养,满足不了欲望,人就开始“患”,这是“大患”——人类烦恼之根本。如果“无身”,不执着肉体,何患之有呢?所以第七章讲“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也是告诉我们不要执着肉体这个根本大患。

故责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我们如此宝贵、喜爱这个身体,甚至把它当成自己,那么当我们把这种“贵”、这种“爱”,放之于天下,我们所谓的“身”岂不是能够达到“寄天下”“托天下”的境界吗?这一副小小的肉身又怎可与之比拟呢?所以,关键看你的心,执着于什么,执着的境界不同,你所处的层次就不同。当我们把这种局限于肉体的执着心,不断地宽容,不断地放大,层层超越,即第十六章所说:“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当以天下为身之时,已经无我了,那个境界即是道。

所以,修行必须依次第解脱,层层升华。那么首先要从身体起修,修身的关键:忘身,而不是去搞什么气脉、神通一类,这反而是对身体更加地执着,越修离道越远。释迦牟尼也曾宣说与此相同的法教。他说,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求不得、爱别离、怨憎会、五蕴炽盛。这五蕴炽盛苦,就是众生将这个肉身执着为己,于是被色、受、想、行、识五蕴所缠缚,不得自在。若想要自在、解脱,必须“照见五蕴皆空”(《心经》),要打破身体对我们的束缚。但是人自从一生下来,就在这个后天人为意识所主宰的社会中慢慢受到污染,产生很多欲望,终日为肉体服务,整个社会人人都是如此,所以我们不得不委曲求全,从一个自然人很快变成社会人,越来越不自在。此时,离道——我们的本来,已经非常遥远,终日妄心源源不断,满脑子的利益、得失、好坏、贵贱。而且还有很多属于“情”的部分掺杂其中:当你一出生,在一个家庭里就有父母、兄弟、姐妹等等,一出生就已经注定被人情的关系所缠绕;等长大之后到社会上,所谓人际关系将你系缚得更深。在你为这些人情所转的同时,你本人因为这个身体,又有许多欲望,所以一个情感关系的系缚,一个身体欲望的驱使,将你变成一个全然的社会人,这个社会的烙印深入你的基因,祖祖辈辈都烙上这个社会性。现在的小孩越来越早熟,越来越聪明,所谓的早熟和聪明,就是一种社会性的过早出现。因为这种社会性的基因以一种分子方式在身体中代代相传,那么随着物质的进步,社会化的不断发达,我们的生命尚处于种子的时候,就已经被深深地污染。所以如果不能破掉对肉身的执着,如何能返回到本来面目呢?

老子提出“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正是基于他对社会情和肉体将灵性牢牢束缚的深刻认识。老子的时代距今已是两千多年,今天我们人类的社会性、我们对肉体的执着、对物欲的追求,较之于两千年前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现代人若欲修行见道,首先要把理搞清楚,明理才能放下执着,才有可能明心见性,只有明心见性,才能知道自己被污染得有多深,继而不断磨炼,不断去除污染和束缚,同时守住本来,此时要深深地进入禅定,深深地处于空性中,才能真正回归。

这也是为什么历代以来,修行都需要有传承。所谓传承,是有一个种子,不是社会性的,而是自然性那个种子,由一个道者,来给你灌顶,道家所谓“下种”,佛门叫“灌顶”。必须由有修为的人,将没有污染的那个种子,种在你的身体里,同时你的心灵,必须要有超越社会性的、纯自然的见地,这样慢慢修行,将社会性的污染不断去除,将自然性的种子不断培育,生长壮大。此所谓“火里种金莲”——在这重重淤泥中不被污染,这个境界就是老子说的“和其光,同其尘”,“不可得而贵/贱/亲/疏”(第五十六章),—有贵贱亲疏之心,一定宠辱若惊,就又落人社会性的污染之中。

《老子今注今译》

这一章老子强调“贵身”思想。老子认为一个理想的治者,首要在于“贵身”,不胡作妄为,这样,大家才放心把天下的重责委任给他。

上一章说到“圣人”为“腹”不为“目”,但求建立恬静安足的生活,而不求声色货利的纵欲生活。这一章说到“为腹不为目”的“圣人”,能够“不以宠辱荣患损易其身”(王弼语),才可以担负天下的重任。

老子开头说:“宠界若惊。”在他看来,“宠”和“辱”对于人的尊严之挫伤,并没有两样。受辱固然损伤了自尊,得宠何尝不是被剥落了人格的独立完整。得宠者的心理,总是感觉到这是一份意外的殊荣,既经赐予,就战战兢兢地惟恐失去,于是在赐予者的面前诚惶诚恐,曲意逢迎,因而自我的人格尊严无形地萎缩下去。若是一个未经受宠的人,那么他在任何人的面前都可傲然而立,保持自己的人格之独立完整,所以说:得宠也是卑下的,并不光荣的(“宠为下”)。

一般人对于身外的宠辱毁誉,莫不过分的重视,就像如临大患一样。甚至于许多人重视身外的宠辱毁誉远超过了自己的生命,因此老子唤醒人家要贵身,他要人贵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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