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庄子认为,自然而然存在着的世间万物,没有所谓是非对错之分别。但随着人的私欲私爱私情的出现,人们在给予与索取之间,为着各自利益的考虑,彼此勾心斗角,人本有的纯洁纯真就受到了伤害,于是,人世间便有了是是非非以及没完没了的是与非的争执,人们就几乎无一幸免地在“是非”二字上耗费一辈子,一代接一代,无穷无尽。在庄子的心目中,超越是非之是非乃是人类摆脱无谓烦恼的出路所在。而要实现这种超越,在庄子看来,至少需要从如下方面着手:(1)明辨是非;(2)淡于名利,“虚己以游世”;(3)跳出个我的阈限;(4)“超以象外,得其环中”,“照之于天”,“以应无穷”。
[关键词]庄子;自然;人世;是非;超越
章太炎先生曾谓,战国初期,学派纷歧,是非蜂起,“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庄子则以为一切本无是非。不论人物,均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惟至人乃无是非。必也思想断灭,然后是非之见泯也。”[1](P27)如果从自然本体论角度言,认为庄子以为一切本无是非,那么,章先生的看法是非常正确的;但是,如果从考察世间的人与事的角度言,即从社会生活、伦理价值论层面而言,也认为庄子会以为一切无是非之分,那么,章先生的看法显然有失公允,因为这等于说,在实际生活上、在人际交往方面、在人生抉择的关口,庄子也是一个没有是非观念或是非不分的非常糊涂的人,这显然与我们在典籍中看到的爱憎分明、是非清楚的庄子很不一致。实际上,庄子的是非观念有着复杂而清晰的层次递推性,他对自然、社会、人事等方面的是与非问题,都有着自己非常鲜明而睿智的看法。本文不避浅陋,试对庄子的是非观提出一己之管见,或仁或智,或当或不当,恳望方家指教。
一、自然万物无是非
在庄子看来,自然而然存在着的世间万物,就如同乐队中的各种乐器,虽然功能有所不同,但都是自然大道演奏的对象,都有着各自不同的、它者无法替代的作用,其中每一种存在着的自然事物,都是天地之“委形”、“委和”、“委顺”、“委蜕”(《庄子·知北游》,以下援引《庄子》内容仅注篇名),无所谓是非对错,它们的存在,自有其存在的道理即自然天成的“天理”(《养生主》)。所以,庄子曾经说,“虎狼,仁也……父子相亲,何为不仁?”(《天运》)这种观点,显然超越了所谓的人类中心主义或自我中心主义的立场,而代之以从自然大道角度去看待世间事物。
庄子构造了一个非常著名、然而却有些令人心酸的关于“中央之帝浑沌之死”的寓言故事,用以说明上述道理。说的是,有两位名叫倏与忽的人,他们出于“报浑沌之德”的感恩之心,以为“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而浑沌“独无有”,于是,“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不幸的是,“七日而浑沌死”(《应帝王》》)。
这显然是一出悲剧。悲剧的原因在于“以人灭天”(《秋水》),逆性而为,用人为去违背天则、毁灭天然。本来,自然而然存在着的事物,例如中央之帝浑沌,其所以能够存在、其所以是那个样子而不是别的样子,自然有其内在的道理,无所谓对、无所谓错,无所谓好、无所谓坏,也即是无所谓是、也无所谓非。令人遗憾的是,人们恰恰看不到这一点,往往幼稚而武断地把自身人为制造的所谓是非观念强加于自然而然的存在之上,这样一来,自然运行之理被扰乱了,人类自以为是的东西取代了自然的“鬼斧神工”、“神来之笔”,不幸甚或灾难也就难以避免了。
为了让更多的人明白这些道理,庄子不厌其烦地打了多个颇为有趣而又耐人寻味的比方:
庄子写到,“民湿寝则腰疾偏死,鳅然乎哉?木处则惴栗恂惧,猿猴然乎哉?”(《齐物论》)人在床上睡觉,是最好的选择;如果在烂泥中睡觉,就会得风湿病,但是,难道泥鳅也是这样吗?泥鳅如果也像人一样在席梦思床上睡大觉,一定会变成小鱼干儿的!人要是在高耸入云的树上睡觉,一定会胆颤心惊而浑身哆嗦,难道猿猴也会胆颤而浑身哆嗦吗?庄子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不能不发人深省。
庄子又写到,“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骈拇》)凫(水鸭)与鹤之胫即小腿,各有短长,但却各适其身、各适其性,自然而然,对于其各自的身体是非常和谐的。这里无所谓是非对错。如果人们硬要将自己的是非好恶强加于它们,将水鸭的小腿接上一截假肢使之变长,那么,水鸭一定会步履维艰而痛苦不堪,或者,将长腿的仙鹤锯去一段,那么,仙鹤必将难于觅食而在饥饿中悲伤地死去。
令人遗憾的是,人类极易把自然万物当成与人类“异己”的力量,甚至以自然为敌,尤其是在人类遭遇自然灾变的时候如此,此虽在一定程度上或许有情可原,但是,人类如果总是把自然当成与人类“异己”的力量或以自然为敌,把自身在人际交往中形成的是非好恶强加于自然,那么,这等于蔑视自然存在的“辩证法”即自然存在的“天理”,也必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
与此相反,如果人类调整一下对待自然万物的方式,而以庄子倡导的“以天合天”(《达生》)、“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的原则对待自然事物,也就是顺应自然及自然已存的差异,遵循天道运行的规律,那么,我们人类眼中的世界就会是另外一幅景象,自然事物不再是与人类“异己”的力量了,我们人类与自然共存共生于一体而相互支持支撑而相得益彰,用庄子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
二、人世有是非
自然而然的世界本无所谓是非对错。然而,人世间却为什么有那么多恩怨情仇、是是非非?
庄子认为,“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齐物论》)王先谦解曰:“见是非,则道之浑然者伤矣;私爱以成是非。”[3](P16)郭庆藩疏谓:“夫有非有是,流俗之鄙情;无是无非,达人之通鉴。故知彼我彰而至道隐,是非息而妙理全矣。虚玄之道,既以亏损,爱染之情,于是乎成著矣。”[4](P38)
王先谦与郭庆藩的上述理解是深刻的。本来,“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烛,四时无私行”(《吕氏春秋·去私》),即是说大道质朴无私,自然事物各安其分,彼此之间相互支持着而共存共生。在这样的时期,人们“织而衣,耕而食……一而不党……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马蹄》)。在庄子看来,这是一个“至德之世”,是人类天性保留最完好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禽兽可以用绳子牵引着游玩,鸟鹊的巢窠可以攀登上去探望,人们素朴无私而一任自然(庄子谓之“天放”),行为稳重而专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然而然,没有君子与小人之分,更无是非之别。然而,“与接为构,日以心斗”(《齐物论》),随着人的私欲私爱私情的出现,人们在给予与索取之间,彼此勾心斗角,人秉承的那种原始自然之道的纯洁纯真就受到了伤害,如此一来,人世便有了是是非非,人们就几乎无一幸免地在“是非”二字上耗费一辈子,一代接一代,代代相承。郭庆藩曾谓,“夫天下之极相反者,尧桀也,故举尧桀之二君以明是非之两义。故尧以无为为是,有欲为非;桀以无为为非,有欲为是;故曰知尧桀之自然相非。”[4](P)
庄子上述认识,实际上与老子的看法是一致的。老子说:“失道而后德,失德面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三十八章》)人们远离了大道,陷入有限而狭隘的死胡同之中,人世间出现了是是非非和与之相伴随的混乱与动荡不安。
为了终止这种是非樊然淆乱与动荡的状况,人们(主要是儒家者流)不得不发明了道德仁义、礼让忠信之说,实属万不得已之举。不过,儒家的策略尽管非常机智、具有开创性意义,但也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而且,儒家策略之所“是”,未必被其它的学派所承认为“是”。随之而来的,便“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齐物论》)这里的问题在于,在庄子看来,因为“天下非有公是”,人们自以为是、“自是而相非”(《齐物论》)、“各是其所是”(《徐无鬼》),这样一来,是是非非,没有穷尽。
也就是说,本来是要终止是非混乱的状况,不料却又惹出了新的是是非非,甚至对什么是“是”和什么是“非”本身的是与非也是莫衷一“是”或莫衷一“非”。人世间的是是非非,借用南唐李后主李煜的句子,可谓是“剪不断,理还乱”,旧的是非未了,新的是非又生。
三、是与非之争
在庄子看来,“道之亏”是“是非之彰”的根源。问题是,世人没有一个普遍认可的“公是”或“公非”,判断什么是“是”、什么是“非”,所依据的主要是各人的与生共长成的知觉直感即“成心”。然而,如果人们一任这种与生共长成的知觉直感即“成心”,那么,毕竟由于各人的人生修养或生活境遇不同,各人的知觉直感的水平和层次必然有差异,这也必将导致看问题的立场、视角或出发点有差异,各人的人生境界、认识能力和水平有差异,如此一来,势必导致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乃至利益诉求、社会政治取向等方面各执己见,自以为是,相与为非。于是,犹如庄子所描述的那样,必然出现“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齐物论》)等的关于是与非的没完没了的争执。这些没完没了的是与非的纷争,说到底,根本上来讲,乃是源于人的内心世界的迷昧,源于个人或各方偏狭的私利或政治诉求的考虑,一句话,乃是受制于随同各人的成长经历与生存环境或生活条件一起形成的知觉直感即“成心”。庄子在《齐物论》中写道:
“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独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
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奚必知成心而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是以无有为有。无有为有,虽有神禹,且不能知,吾独且奈何哉!”
庄子认为,世人一来到这个世界,就与万事万物开始了接触、冲突、相互磨损的过程,一辈子忙来忙去,漫无目的,不知道忙了些什么正经事,累得疲惫不堪、争得鱼死网破,却又不知道究竟图个啥?直到生命象油灯一样耗尽,糊里糊涂地,还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哪里?生命的价值何在?这样的人生真是太悲凉、太悲哀了!人生的悲凉悲哀不在于自身身体的自然“形化”,根本上来说在于人的内心的死寂,在于内心世界的迷昧无知。而人生的迷昧无知根本原因之一在于过于相信自己的“成心”,即过于相信自己与生共长成的知觉直感。因为毕竟人的“成心”还过于幼稚、粗糙,缺乏对自然大道之全的体悟,如果一任其与外界“相刃相靡”而“莫之能止”,并由之去判断事情的是非曲直,那么有谁会没有自己判断事物是非曲直的尺度呢?就是最为愚昧无知的人也同样有啊!问题是,如果谁都听由自己内心的知觉直感,并将之作为判别事物是非曲直的尺度,那么,这个世界不就没有了大家公认的判断事情是非曲直的尺度了吗?如此一来,这个世界还会存在什么公道、公理、公正吗?但是,如果自身没有与生共长成的知觉直感即“成心”而却有了是非的判断,并且参与到谁是、谁非的永无休止的争论过程之中,这就好像“今天到越国去而昨天就已经到达那儿了”一样荒谬、荒唐、滑稽而不可能![6]
根据庄子的思考,“成心”即人的知觉直感不直接或不必然是负面的,只有当其被作为判断事物是非曲直的普遍尺度,它才有可能等同于成见、偏见。而一旦人们依据个人自身的知觉直感去待人处事,甚至将之普遍化、把它作为判断事物是非曲直的普遍尺度,一味地以为自己就是尺度、用自己的尺度评判一切,那么,其必然的结果只能是缺乏判断是非曲直的客观标准,因而是非之争对掌握真实则不会有建设性的成果[8](P18):
“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耶?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若果非也耶?其或是也,其或非也耶?其俱是也,其俱非也耶?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闇,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耶?”(《齐物论》)
在《齐物论》中,庄子写道,“大道不称,大言不辩。”在庄子看来,言语的辩驳,不过是“以辩止辩”,犹如“以暴易暴”而不知其非[9](P6),根本不能解决是非问题,因为,人之意见,万有不齐,如有风时万窍之怒号,“激者,謞者,叱者,吸者,叫者,譹者,宎者,咬者,前者唱于而随者唱喁。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齐物论》),究孰为是?孰为非?[10](P)显然难有一个确定的客观标准,而正由于难有确定的客观标准,大家又只能依据各人的与生共长成的知觉直感即“成心”。如此恶性循环的结果,非但旧有的是非之争未能平息,新的是非可能又继之而起,而且,更为可怕的事情是,关于是非之是非的争执必然接踵而至,这又势必导致“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愈加“樊然淆乱”(《齐物论》),如环无端,不可穷矣(冯友兰语)。
四、超越是非之是非
是与非的争执,使人陷入无端、无尽的烦恼之中。在庄子的心目中,超越是非之是非乃是人类摆脱无谓烦恼的出路所在。而要实现这种超越,在庄子看来,至少需要从如下四个方面着手:
(1)明辨是非,才有可能超越是非。
有许多论者总认为,庄子齐是非,意在泯灭是与非的区别。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至少是不准确的理解。庄子齐是非的用意在于,希望人们不应纠缠于是是非非的旋涡之中而丧失人的本真、空耗去宝贵的生命。如果认为庄子齐是非意在泯灭是与非的区别,那么,这等于是说,庄子是一个是非不分或不明是非的人,这显然与事实极不相符。
事实是,在生活中,庄子明于事理、是非分明。在《胠箧》中,庄子写道,“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庄子身处毫无正义可言的社会,他所看到的活生生的现实是,那些为了生计、为生活所迫而逼不得已去偷窃别人腰带环钩之类小东西的人,往往无情地、甚至不容分辩地受到了刑戮和杀害,而窃夺了整个国家的人却称侯受爵;这些既得利益者们,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便创造了一系列仁义道德规范让大家遵守,目的在于使社会各阶层接受事实、安于现状。于是,那些“窃国者”摇身一变而成了仁义道德规范的创立者和守卫者。这显然相当具有讽刺意味。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什么是“是”、什么是“非”,庄子了然于心。
据史书载,“楚威王闻庄周贤,使使厚币迎之,许以为相。庄周笑谓楚使者曰:‘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太庙。当是之時,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子亟去,无污我。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在这则故事里,表面上看,庄子因为要追求自由而拒绝出任楚相。我们不能排除这种理由。但是,更为深层的原因恐怕是,那是一个国君“轻用其国,而不见其过;轻用民死,死者以国,量(满)乎泽,若蕉(草芥),民其无如(往)矣”(《人间世》)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如果庄子接受邀请担任楚相,那就意味着,庄子也不可避免地要成为杀人越货的打手、帮凶。庄子拒绝了,在相当程度上,他拒绝的是“非”而选择了“是”。
不过,庄子明辨是非,作是与非的取舍,他还是感觉穷于应付、疲于奔命。正如王夫之解庄时所云,“辨也者,有不辨也。有所辨则有所择,有所择则有所取,有所舍。取舍之情,随知以立辨,辨复生辨,其去逍遥也甚矣。”[11](P4)庄子没有停留于是非之辨上,他的更高的目标在于超越是非,而明辨是非只不过是超越是非的一个必要条件而已。
(2)淡薄名利,“虚己以游世”,让是是非非消于无形。
是与非的争执,在很多时候,是由于人们步入了是非之地,步入了充斥着丑恶与黑暗的名利场。人们疯狂地追逐着非常外在的物质利益与虚荣,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出卖自己的良心,把白的说成黑的,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人性人格被严重扭曲,人之为人的最为内在的东西丧失殆尽。庄子把这种“丧己于物”(《缮性》)、“失性于俗”的人称为“天之戮民”(《天运》),也就是要承受自然大道惩罚的人。
在庄子的眼中,追名逐利,做官发财,不过是“以隋侯之珠弹千仞之雀”(《让王》)罢了,损失巨大,得到的却十分微小。庄子崇尚那种“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让王》)、寂漠无为、“少私而寡欲”的“虚己以游世”的生活,对名利始终持一种超然的态度,“得之不惊,失之不惊”,“物物而不物于物”(《山木》)。庄子认为,这样一种平易恬淡的生活,“忧患不能入,邪气不能袭”(《刻意》)。而这样一种生活,崇尚的是老子所讲的“不争之德”,如果芸芸众生都崇尚这样一种“无功”“无名”“无己”的生活,那么,所谓人世间的是是非非的争吵,不就顿然冰释,消于无形了吗?
庄子总结道,“无人之情,故是非不得于身。”他解释说,“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德充符》)意思就是讲,如果人不沉浸于个人的好恶之中,不沉湎于各种俗世的贪欲与迷恋之中,就不致伤害自身的本性,那么,这种不随意人为地去增益生命,平易恬淡、顺任自然的生活,一定会使得是与非远离自己而最终消于无形。
(3)跳出个我的阈限,让自以为是成为笑柄。
庄子在《秋水》中构造了这样一则寓言故事:起先,河伯居住在“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辩牛马”的水域,河伯得意洋洋、欣然自喜,自以为“天下之美为尽在己”;让其想不到的是,等到他顺流东行,至于北海,东面而视、不见水端的时候,才终于明白,天外有天,原来的见识实在太浅薄、太可笑了,因而深感今是而昨非。庄子借北海若之口分析说,“井鼃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大意是说,井里的青蛙,不可以跟它们谈论大海,因为它们拘泥于极其有限的空间;也不可以跟夏虫谈论冰雪,因为它们只生活在夏天而不知世间还要经历春秋冬,生存的时间实在太短暂了;也不可以跟一曲之士谈论大“道”这至深至尊的问题,因为他们局限于某种学术门派或意识形态、拘泥于自己所熟悉的知识体系,不具备真正学者的开阔眼界,思想偏执、孤陋寡闻[12]。
实际上,庄子是要告诉人们,自以为是、自是而相非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人们陷于狭隘、自闭的个我的见识和闭锁的生活等的阈限之中而不能自拔,而只有跳出个我的阈限,进到一个更为广阔的天地,则最终有可能让人茅塞顿开,觉得原来的固执己见十分可笑,所谓是是非非的争执真是没有意义。
(4)“超以象外,得其环中”,“照之于天”,“以应无穷”。
在《齐物论》里,庄子举出儒墨两家各私所见、更相是非,以见所谓是非都是“自是而相非”。两家(乃至百家)相互攻讦,“彼不足以正此,天下莫能相正”[13](P38),“是不是,然不然”,“可乎可,不可乎不可”,“然于然”,“不然于不然”,(《齐物论》),可谓“是非反覆,相寻无穷”[13](P24)。庄子说,“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齐物论》)。庄子认为,如果能够坚持站在超乎一切、洞察一切的客观、公正的立场,好像站在一个圆环的中央,不就摆脱了互相是非的循环纠缠吗?唐代司空图有诗曰:“超以象外,得其环中,持之匪强,来之无穷。”(《诗品二十四则·雄浑》)司空图可谓深得庄子思想的精髓。
庄子说,“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齐物论》)是非彼此、死死生生、可与不可,变幻莫测,捉摸不定,没有一个定准。如此循环往复,无穷无尽,没完没了,那还有什么是非可说呢?所以,圣人不跟着这些是非兜圈子,而要“照之于天”[14](P45)。
何谓“照之于天”?庄子曰:“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齐物论》)冯友兰分析说,“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专就这两句看,似乎是说:“一切都是真理”。但这不是庄周的意思。《齐物论》有一段说,“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其以为异于彀音,亦有辩(辨)乎?其无辩(辨)乎?”就是说,人有各种不同的心理现象,犹如风吹和鸟鸣有不同的声音。所以,“言恶乎存而不可?”这只是说,各种的人有不同的意见,正如各种的鸟有不同的声音。这都是自然现象,不发生是非真理问题。这就是“照之于天”,就是超越有限,自无限之点以观物,也就是所谓“以明”[14](P45-46),也就是意味着“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辩(变)”(《逍遥游》)、以自然大道之明“照”之即“以道观之”:用自然之道,虚其心以待物,而不用人事取舍,乱于天然之智(郭庆藩语)。“以道观之”,用佛教语言来表达或许是说,把分别见、我执、法执彻底打破,把我们心中的是非相全部扫除,让真如佛性现出来,当然就没有并且超越了是非了[2](P65-6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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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胡道静主编:十家论庄[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年。
ccs-徐春根教授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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