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

齐物论第六则,第六节无分与成,无成与

发布时间:2024/1/8 14:31: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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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千年庄子,识百年变局。

这里是《庄子通义》系列讲座课程。

第二辑:《齐物论》——吹万不同,使其自己。

第六则:莫若以明——道通为一。

第六节:无分与成,无成与毁。

此前第四、第五节的举例,

庄子从形态各异,看万物齐一。

此处第六节,

庄子从万物构成,说万物皆同。

庄子说:

其分也,成也;

其成也,毁也。

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

郭《注》复述庄子的话说:

夫物,或此以为散,而彼以为成。

我之所谓成,而彼或谓之毁。

夫成毁者,生于自见,而不见彼也。

故无成与毁,犹无是与非也。

如此明显的事实,如此简单的道理,

要让世人明了,却并非易事。

只有通情达理之人,

才有可能避免无事生非的辩异徒劳,并因此获益。

庄子指出:

唯达者,知通为一,

为是不用,而寓诸庸。

庸也者,用也;

用也者,通也;

通也者,得也。

适得,而几矣。

因是已。

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

——“用”:不用而自用,自用而忘用。

“几”:近,尽。“得”:自得。

庄子认为,如能这样忘用而用,

则无往而不自得,差不多就接近于道了。

郭《注》说:

达者因而不作。

夫达者之因是,岂知因为善而因之哉?

不知所以因,而自因耳。

难能可贵的是:作为一种策略,

庄子主张以“庸”为用,

可有有效地解决万物齐一与功能各异的矛盾。

要言之,在功用上,不妨随顺大众,物尽其用;

在认知上,自然而然作齐物观,物无彼此。

庄子将这两个方面的不知其所以然的“适得”,

谓之“知通”。

通,就是至于一,尽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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