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

齐物论第八则止于三,第四节万物与我为

发布时间:2024/1/8 14:19: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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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三问先生的思想咖啡。

问千年庄子,识百年变局。

这里是《庄子通义》系列讲座课程。

第二辑:《齐物论》——吹万不同,使其自己。

第八则:止于三——至于道。

第四节:万物与我为一。

此前三节,

庄子探讨了类与不类、有始与未始、有有与有无。

这三组概念、也是当时学者们热衷于论辩的辩题,

在不同的答案后面,有着同样的理论假设:

宇宙有可能并非无限,

人类有可能并非自然。

庄子发现,基于这种理论假设的辩论毫无意义,

甚至连他自己完美论述这三组概念也毫无价值。

于是,在这一节,

庄子用了一组相对而言的例子,

特别说明:人的智慧和知识,止于相对性存在,

而不能进入绝对王国。

换言之,人的所有认知,都只是相对正确,

且这种相对正确,在时间上无法恒定,

即刻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毫无认知价值,

甚至转而为谬误。

他说——

天下莫大于秋豪之末,而大山为小。

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

天地与我并生,

而万物与我为一。

——“秋毫”:秋天鸟兽新生的毫毛。

“大山”:泰山。

“殇子”:死于襁褓的婴儿。

“夭”:未成年时死去,夭折,短寿。

郭《注》解释说:

苟各足于其性,

则秋豪不独小其小,

而太山不独大其大矣。

若以性足为大,则天下之足未有过于秋毫也。

若性足者非大,则虽太山亦可称小矣。

苟足于天然,而安其性命,

故虽天地,未足为寿,而与我并生;

万物未足为异,而与我同得。

则天地之生,又何不并;

万物之得,又何不一哉!

庄子接着说:

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

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

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

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

——庄子这段话,特别提醒言说者,

千万不要说出下面这句正确的话:

“天地万物与我同在,与我一体。”

一旦这样说:

就将我与天地万物分辨开来了,

原本的一,便成了二,所以不能言说一。

一旦言说一,就变成言加一等于二。

如此言说“言加一等于二”,

就变成“言说加言加一定于二”,也就是三。

庄子发现,这样推演下去,没完没了,

即便是工于推算年月日的高人(“巧历”),也难以胜任。

于是赶紧止住如脱缰野马的思绪,

赶紧终结这种没完没了的推论游戏。

此刻,他安静下来,简单地说道:

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

而况自有适有乎!

无适焉,因是已。

——“自”:从。“适”:往。

庄子说,无论是从无到有,

还是从有到更多,

终极之处都是三。

不要再往前求知了。

顺应自然,到三为止。

郭《注》说:

各止于其所能,乃最是也。

至此,庄子终于用一个可以量化的公式,

界定了人的认知应该而且可以在哪里止步,

这就是“三”。

三,是人的认知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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