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9/19 16:03:53 点击数: 次
论人间运动——《道德经》读后感酉山读易者-2-99:06以天道观之,在生物界,生物追求的是生存和繁衍,人类也不在例外。对生存和繁衍的追求,在人间我们称之为食和色。在生物界,对生存的追求在物种内部和外部都是存在竞争关系的,对繁衍的追求在物种内部也是存在竞争关系的。为了辅助对生存和繁衍的追求,除了人类的其他生物进化出一种外在的荣华威武来辅助生存和繁衍的竞争,如鬃毛的威风、花朵的绚丽、羽毛的美艳等,它们都是个体的、生物性的、天赋的功能。因此,除了人类的其他生物的生存和繁衍只与它们被天赋的能力有关。人与其他生物的一大区别是荀子所说的“人能群”,也就是人能组成社会。而人组成社会主要不是靠本能,而是靠人所独有的“智”。康德在探讨自然科学的基础即“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这个问题时,认为这种“智”(康德称之为“理性”)的来源是不得而知的,可能是天赋的。马克思则认为这种“智”是人类通过劳动发展而来的。总之,人类具有“智”是一个事实。正因为有了“智”,所以人类有了社会。人在社会中要实现“名”,名来源于智。名本身是中性的,智本身也是中性的。智可以被运用到出于经济(个体)理性的行为;可以产生出于社会理性的行为;也可以产生技术理性,因为科学技术是同时包含人类的历史和社会积累、合作维度的。因为智促生了名,所以笔者把它称作“名之智”。在人间,食、色上仍然存在竞争,甚至更激烈的竞争。为了应对竞争,人除了个体的生物性禀赋如容貌、体格、体力等之外,更多的是通过从社会中获取的“名”来竞争,甚至生物性的禀赋还能通过“名”的效应得到放大。食,是单向的主体对客体的关系;色,是互相的(双向的)主体对客体的关系;名,则是互相的主体对主体的关系,即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e)关系。这个“名”,在黑格尔那里,被叫做承认。人的自我与他人的评价和承认是分不开的,是一种库利所说的“镜中我”。当“名”被用来实施竞争时,它就是利己之名,凡勃仑所说的炫耀消费、布迪厄所说的区隔即属于此类。利己之名是一种最需要注目、欣赏、艳羡的名,项羽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谁知之者!”。而对所谓“现代性”十分敏感的齐美尔透过对传统到现代的社会变迁的观察则把人类制造差异的逻辑推到了极致,在一个社会学的寓言里他推断在一个必需品已经足够的世界,人类将通过对玫瑰花这种非必需品的占有来引起嫉恨。(西美尔,:-)人类目前仍然是匮乏的,一部分人的过分富有足以令另一部分人的境况捉襟见肘。人类的生存和繁衍竞争与动物不同,是因为“名”的智性和社会性不同于动物的荣华威武的生物性和个体性。一只羊不可能占有天下所有的草,让其他食草动物没有草吃;一只狼不可能占有天下的羊、兔,让其他食肉动物没有肉吃。而一个人在理论上却可以占有天下所有的财富,让大部分人处于贫困状态。这样的结果显然就不符合生生不息的天道了。动物和植物不必讲道德,是因为它们的竞争并不会逾越天道设定的界限,而人则不同,因此道德对人类至关重要。《道德经》云:“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李耳,:)在19世纪,马克思写了《资本论》,到了21世纪情况并没有更好,皮凯蒂的《21世纪资本论》指出世界性的贫富差距仍在扩大。庄子所说的“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圣人无名”就是对“名”的后果的反思,老子所说的“绝圣弃智”也不是愚民思想,而是对“智”及其后果“名”和技术理性的负面影响的反思。社会的不公,会带来不和谐。《道德经》云:“国家昏乱,有忠臣。”(同上:73)社会的乱象会激起正义之士的义愤,把公平正义当作自己的事业。如果说利己之名带有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精神气质,那么正义之士的呼吁则带有理想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精神意蕴,这就是利他之名。利己之名是出自经济(个体)理性,利己乃是动物都懂得的行为策略。而利他之名则出自社会理性,社会理性是“名之智”带给人的人性,是动物所不具有的。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孔丘,:、),这种“忠恕之道”就是人性的体现。康德的说法则显得比较抽象,他说“我决不应当以别的方式行事,除非我也能够希望我的准则应当成为一个普遍的法则”“你要如此行动,即无论是你的人格中的人性,还是其他任何一个人的人格中的人性,你在任何时候都同时当做目的,绝不仅仅当做手段来使用”。(康德,:、)康德的话更明确地指出,这种人性中带有指向社会的普遍性,是更自由的行动。利他之名更是一种承认,而有独特的价值,孟子说“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孟轲,:)青年马克思说“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马克思、恩格斯,a:-)孔子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孔丘,:),理想主义者的事业同样需要他人的认可、承认、铭记和怀念的。“公者千古,私者一时”,美名不仅指向当代,还指向未来。不过,由于出于社会理性的行为带有普遍性,所以社会理性要通过个体的行动来体现客观目的,主观目的只有相对的价值。康德说,人性以及每一种一般而言有理性的本性,作为目的自身(这是每一个人的行动之自由的最高限制条件),它的这一原则并不是从经验取得的;首先,这是因为这一原则的普遍性,因为它关涉所有一般而言的理性存在者,没有任何经验足以在这方面有所规定;其次,是因为在这一原则中,人性不是被(主观上)表现为人们的目的,亦即不是被表现为人们自行实际上当作目的的对象,而是被表现为客观目的,无论我们要有什么样的目的,这个客观目的都应当作为法则构成一切主观目的的最高限制条件。(康德,:51-52)也就是说,利他之名虽然也是名,却不能将名作功利化的理解,不管最终利他之名是否获得,仍然要把利他之名所指向的社会公正的客观目的作为自己主观目的的限制条件。正如孔子所说“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孔丘,:)名誉虽然重要,人却不能完全为名誉而活,不能名不副实、沽名钓誉。但正由于利他之名的需要承认的性质,所以如果一个真诚的人的行为使他配得上一个美名,那么他是不会拒绝这个美名的。在对利他之名的追求中,的确有一部分人会把利他之名不知不觉间转换成利己之名,他们是有计划的或者是后来蜕变的,这类人的行为被叫做“假公济私”“欺世盗名”“沽名钓誉”“伪君子”等等,或者也有不那么贬义的,如慈善家为了慈善的美名而捐赠。这一类人通过对利他之名的操作所获取的类似于布迪厄所说的“象征资本”,有伪装、否定的性质,布迪厄认为“象征资本”是出于拒绝承认“赤裸裸的利害关系”而作出的一种难以辨认的再适应,它是一种被否认的资本,被承认为合法的,善行引起的感激是承认的依据之一。(布迪厄,:)利他之名中除了被利用为利己之名的一部分之外,剩下的那一部分则比较纯粹,是出于自由意志的高尚行动。人间的利己之名,从其终极结果来看,是零和的游戏。这也就意味着,利己之名暗含着对他人食色的侵害。利他之名则是借公道的名义来“损有余而补不足”。在这个名的运动过程中,并不只有“利”,还有“害”;并不只有“益”,还有“损”。只是损益、利害的对象各有不同。世界上只有利己之名和利他之名吗?也许在现实中利己之名和利他之名是最多的,让人忘记了还有其他的可能性。实际上,“报复社会”就是一种不同于损人利己逻辑的损人不利己的寻求承认的方式,也就是害他之名。害他之名既然不利己,那么行为人的动机是什么呢?动机就要从这个“名”上寻找。食,针对的是实体;名,针对的是关系;色,是处于实体和关系之间的,在色中个体既是主体又是对象的客体。因为作为主体的人自己也是一个客体,或者说因为自己是客体的同时也是一个主体,所以当一个主体被仅仅当作一个客体看待时,便是不被允许的。这种互为主客的状态使得色具有专属性,对忠诚的要求度最高。所以,过度物欲化、感官化的爱情和婚姻,以市场的逻辑来支配婚恋,从而把婚恋当作交易一般频繁易手,这对感情的幸福是分外不利的。名作为关系,其运动的过程就是对食和色的操作过程,也就是说,名的实现是食色运动变化的结果,名本身不是实体。在前文中对婚恋危机的论述已经揭示,经济利益的不公平分配(即食的剥夺)会带来婚恋的物欲化和婚恋的不公平,所以对食的剥夺也就意味着对色的剥夺,对食的操作就伴随着对色的操作。名,也就是承认,它不仅仅是声名、名分、名誉,还是一种个体对自我的资能在社会世界中发挥的效应的确认。名本身是中性的,因为人类拥有“名之智”,所以人类必须要通过名来生活。在本节的标题中,笔者在“名”之前加了一个“显”的修饰词,组成“显名”一词,意在突出在中国文化场域里“名”的运动和操作过程的独特性。独特性何在?就在于中国文化受宗教因素的影响是最小的,这在前文中已经有所论述。因为宗教意识形态中包含有对食色的生命意志的否定态度和效果,所以宗教因素的影响会使食色名的运动变得更加复杂。所以,剔除了宗教因素影响的名,就是显名。另外,考虑到中国稳定的宗法制传统所造就的关系型社会和人们的关系型思维,可以推论这种脸面文化会使“名”的效应更加显著。因为在食色竞争中运用了名,而名就是对食色的损益操作,所以一部分人的利己之名越大,就会相应地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基本的生存之名。除非是自愿的克己(但害他之名行为者显然不是的),害他之名行为者和利己之名行为者遵循的都是同一个逻辑(即自利),所以当食色被剥夺时,也意味着对名的剥夺。俗谚云:“贫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一项对城市底层群体的社会调查发现,在底层群体的社会交往中,由于与其他阶层社会地位的差距,底层群体不仅感到在物质上不平等,更有情感心理上的落差和屈辱。其中一位访谈对象的话语比较典型地表现出这一点:“我觉得跟我关系最好的是家人,跟哥哥家那边也不怎么亲,朋友更没几个。我们这类人基本上就是没得发展的,没得进步的。……如果没钱,再亲的人也不亲了。现在这个社会人情世故淡薄。关键是人穷以后,别人看你的眼光就不一样了。以前是万元户的时候,朋友就很多,应酬比较多。生活变差以后,朋友少了,应酬也少了。有感到别人的那种歧视或看不起,所以我们不主动和别人打交道,圈子就只有自己家里面的人。不过十多年了,我也看淡了。”(朱力、毛飞飞,:87)因此,显名的逻辑是,“你需要荣华,我也需要承认和关怀;你需要显赫,我也需要尊严和体面”。在“报复社会”行为人那里,他们既得不到利己之名,也没有高尚的情操去实现利他之名,就只有通过“报复社会”来实现害他之名,而害他之名也就是他们人生的终点,他们以此来控诉“名的剥夺”。害他之“他”大多是他们眼中境况优于己者,他们大概想让他人也体会一下自己的感受。案例郑民生说“你们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们活。”(南都周刊,)案例吴业昌交代“生前自己不开心,也要一帮人不开心”。(李云芳,)而案例艾绪强则认为北京王府井是富人聚集之地,是他发泄对富人仇恨的地方。(丁一鹤,)富贵而归故乡,名也;生无一日之欢,死有万世之名,名也;臭名昭著,亦名也。“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只为求名而不论其美恶,桓温这句千古名言道出了“名”所具有的终极意义。“报复社会者”真的是为了“名”吗?试看下面的例子:(案例柯建平,持刀街头行凶)“我静悄悄来到这个世界上,但绝不能就静悄悄地离开这个世界。”刑满释放不久的柯有了轻生的念头。“如何让自己死得‘轰动’?”他设计了几套方案。(汪文涛、陈正义,)(案例李某,持刀餐馆行凶)李交待,他父母已过世,本人一直未婚,和兄弟姐妹关系紧张,对生活失去信心。又患上重病,没有治愈希望,竟然产生了死前要干件“大事”的念头。(杨曙光、时阳,)(案例刘某,爆炸恐吓案)刘带着爆炸装置来到宝鸡市,为达到险恶目的,使自己成为“名人”,他用鸽子羽毛和血在黄纸上写下对社会强烈不满的语句。(程彬、龙婷、杨强,)(案例吴业昌,持刀学校行凶)吴供述称,买刀的原因只是想在临死前干一件大事。(吴小康、邹婷玉,)(案例艾绪强,开车撞人)其遗书中写道:“与其憔悴忧郁而死,不如壮壮烈烈去死……”(丁一鹤,)(案例周江波,持刀公交车行凶)周与邻居斗殴,将邻居几人砍伤,周逃离。逃亡路上,他认为自己杀人了,从而产生厌世心理,打算“干些大事”后再死。(羊城晚报,)(案例白青华,公交车爆炸案)白曾几次对高某说:“以后你们见不到我了,要想见我,就在报纸上、电视上。”……看起来无所事事的白有一个特点,就是爱看新闻。(母心、金光辉,)(案例郑民生,持刀学校行凶)年春节过后,郑对一个邻居说“我要干一件大事情”。(南都周刊,)(案例周某,机场爆炸案)周回忆,姐姐告知父亲病重,还批评他不关心父母、不孝,他就起了自杀的念头,并想在自杀前搞一下爆炸,以此引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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