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

物我感通,无为任化庄子ldquo物化

发布时间:2019/8/16 9:09:10   点击数:
物我感通,无为任化——庄子“物化”思想研究(节选)蒋丽梅摘要:论文从庄周梦蝶的“物化”思想开始分析,阐述庄子与老子“自化”思想的关系,说明物化不仅强调万物以气为根据的变化,更在人与万物之间建立关联与感通,实现物我交融的忘我状态,体现了道家式的“天人合一”的生命境界。庄子不仅强调了“物化”中个体生命的自主性和超越性,还说明它与道的必然关联,使人能够突破形体、时空与知识的障碍,直面大道,同于大通,上契天道,实现生命的变化与提升,在与物交接时,不为个人欲望、执念、外物及社会政治所异化。最后论文通过对庄子超越个体生命的现实境遇的方法进行梳理,从而说明物化与坐忘思想的关联,并反驳荀子对庄子的批评。

关键词:物化、不为物迁、与时俱化、坐忘

“物化”作为一个范畴,虽仅在《庄子》的《齐物论》和《天道》、《刻意》篇中出现,但确是庄子思想中的一个重要主张。“物化”思想不仅直接为庄子齐物思想做出重要论证,更通过对万物的关联性和超越性的深入开掘,强调个体解脱于物、应合造化,并通过无为和安化为自我与万物之间的相处安顿出一种理想的精神秩序,所以《庄子·天下》评论庄子“应于化而解于物也”。庄子的“物化”观念不仅丰富了人的生命存在的维度,而且成就了道家特具魅力的“天人合一”的生命境界。一、感通物我,天人合一“化”于《老子》一书中仅在第37章和第57章出现,主要讨论的是“自化”的问题,老子反对外在于事物的作用力量,主张道无为于万物,万物依据自己本性而自我成就,其根本还在于质疑统治者在治理方式上以仁、义、礼、忠、信等道德观念对百姓进行教化,强调统治者应施行无为,不干涉万物自身的发展。与老子相比,庄子对“化”的讨论则不再局限于治理理念,而是将“化”具体为“物化”,讨论万物“自化”的具体内容。庄子“物化”的概念初次见于《齐物论》最末: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物化”,在这里主要指万物间的变化,是“万物变化之理也。”庄子认为在万物产生之初,变化就一直伴随着事物,“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秋水》)。《逍遥游》的开章中,鲲鹏展翅的故事除了昭示出图南之志外,鲲化而为鹏的变形记就是“物化”思想的一种表达。相似的化形还有朽瓜化为鱼、“马血之为燐也,人血之为野火也,大鹤之为鹩,鹯之为布谷,布谷之复为鹤也,燕之为蛤也,田鼠之为鹑也,老菲(当作韭)之为芫也,老羭之为猨也。鱼卵之为虫也,此皆物之变者”等等。尽管这些物变之说荒诞不羁,但从物的层面来讲,庄子的“化”是将世间肝胆楚越之万物的上下、高低、贵贱的区别消除,并把他们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奇妙的世界,因此“化”已不再成为一种变化的结果,而演化为万物生存的状态,也成为万物存在的方式。庄周梦蝶中蝴蝶与庄周之间的梦化与虫蜕变为蝴蝶具有不同的含义,后者只是一个事物发展变化的不同阶段,而前者却“必有分”,蝴蝶和庄周是两个独立的主体,蝴蝶与庄周的互变才是庄子所言的“物化”。“自喻适志”描写的是一种主客冥合为一的状态,庄周在“梦”这一荒诞的情境中体会到了成为蝴蝶的实感,因此“物化”是把个体从其具体存在的时间、空间中抽离,万物不再仅仅因其成为认知的对象才与个体发生关联,相反,万物与我并不相对,我与万物可以互为主体,彼此相通相化,“物有分,化则一也。”庄子与惠施关于“鱼之乐”的辩论也表达着同样的主题: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日:“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日:“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日:“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日‘汝安知鱼之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秋水》)庄子与惠施关于鱼之乐的根本分歧在于他们对“知”的理解不同,惠施“我非子”、“子固非鱼”的表述,都是坚持异体不能相知的立场,认为快乐是鱼主体个人的情绪,外在于鱼的任何主体无法替代并获得这种认知,而庄子立场中的“知鱼之乐”之“知”则是基于他对“出游从容”的鱼之情的感通与体认,因此,知并不是认知意义的知,而演化为一种人与外在事物的通感,这也就是《淮南子·缪称训》所说的“春女思,秋士悲,而知物化矣。”庄子的“物化”虽是从万物变化谈起,其本质却是通过“化”在物我之间建立起一种关联与感通,从基础上确立起人与世界的统一性,在物我互为主体的过程里形成一种独特的审美意识,为中国式的“移情”提供了理论基础。此外,庄子的“物化”还展现出物我交融中一种忘我的精神状态,体现了道家式的“天人合一”的生命境界。庄子“物化”思想的理论根基建构于他对万物生死的态度之上,他认为人们之所以悦生恶死不过是因为人们不能了解人及万物不过是“以天地为大炉,以造化为大冶”的大化流行之状态,他进而将“气”作为万物联系的重要媒介,他主张“通天下一气”,气的聚散凝合形成了世间万物,也正是因为气这一共同质料,天下万物得以通而为一,万物的存在和变化有了共同的基础。因此了解“物化”并自觉的融入到万物的大化过程中去,成为了庄子对圣人的一个重要要求,正如他在《天道》篇所说“知天乐者,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相似的表达还见于《刻意》篇的“圣人之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庄子也用“寐”和“觉”来区别觉解“物化”的层次。在梦蝶的故事中,“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庄周意识到作为主体的“我”只不过是物化过程的某一个状态,已获得了对天地造化的深刻领悟,获得了一种由心智之了悟而达到的忘我的境界,诸如陈鼓应先生就把“物化”理解为“物我界限消解,万物融化为一”的状态。濠梁之辩中,庄子只有打破自我的成见,突破理智的局限,才能获得与鱼共乐的通感,成为一种“忘我物化的艺术精神”。“物化”表达了个体契合于造化流行的诉求,显示出极具审美意味的“天人合一”的境界。二、不为物迁,大而化之值得注意的是,庄子在分析人与外物的关系时用“内化”与“外化”的问题提出了“不与物化”的主张,表面上看来似乎与“物化”观念完全相反,但本质上却是从生命的自主性和超越性上提出道与个人的密切相关性。庄子在《知北游》篇中借孔子之口讲出“古之人外化而内不化,今之人内化而外不化,与物化者,一不化者也”,罗勉道将这段话理解为“外化而内不化者,应物而心不与之俱,内化而外不化者,心无定而为事物所撑触也,与物化者,外化也,一不化者,内不化也。”所谓“与物化者”,就是丧己于物、失性于俗,主体被完全客体化并进而丧失主体性的过程。《齐物论》中庄子对这一过程进行了细致的描绘:

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祢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耶!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

人的肉身在是非、利害、贵贱、生死等问题上不断沉沦,心与物化而内心无主,最终在物化之途上不得复返,走向了异化。如果说卢卡奇是将“物化”置于生产关系和生产交换的背景中分析物化现象和物化意识的危害,与之相映照的是,庄子则是把人从各种社会关系中抽离,纯从每个具体的个体生命出发,从形体与心灵的关系上指出个人超越自然生命的必要性。

庄子坚持心形二分的观念,认为如果为形体所拘束的心灵只能停留于物质的满足,最终只会逐渐丧失主体性,进而丧失自然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只有如古之人般纯真素朴,在物化的洪流中能够定于内外之分,做到形化而心不化,“应物而不物于物”,才能重新找回人的精神生命。因此庄子在万物变化的历程中找到了所谓的“不化”,而这个不化的内容就是一或者就是道。在庄子看来,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大化的流行和变迁,但作为万物变化根源的道却是不变的,“生物者不生,化物者不化”。道可以表现为蝼蚁、秭稗、瓦劈、屎溺等各种具象上,但道作为生生者和造化者本身创造了变化,万物的变化也复归于道。自觉地突破形体的限制将个体生命融入到大化流行也就是道的过程中去,庄子把这种状态称之为“天乐”。

庄子对生命的自主性的强调也表现在个体与万物的相处中的“自化”主张,他认为不管是外化还是内化都不能干涉到万物独化的过程。比如《至乐》篇说“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故两无为相合,万物皆化。”从万物的创生来说,天地无为于道,清虚安宁之气相互交融,化生万物;从万物的发展来说,天地之道无为于事物自身的变化,使事物得以有其自身的成长化育的可能;从个体与万物的关系来说,个体不主动作为于外物,同时也不为外物的变化而影响到自身进道的路径,如此才能够完成自身生、蓄、形、成的过程。

关于知天乐者的“外化”还需辨明两个问题:首先,庄子一方面肯定人的天性之爱,另一方面主张减少个体私爱对应物的影响。庄子在《人间世》中说“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于心。”将血缘基础的爱作为人的自然生命,《德充符》中见豚子食于死母,仲尼曰“所爱其母者,非爱其形也,爱使形者也”。爱父母之形只是私爱,而爱成其形骸的真宰才成为大爱。《老子》第十九章就明确提出“少私寡欲”,庄子在私爱上也持守同样的态度,认为个人的私爱私欲使人产生负累,从而阻碍了万物自然的物化,“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齐物论》),所以《天道》篇也说“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其次,庄子也反对主动参与政治的态度。这集中反映于《应帝王》、《让王》以及《庄子》书中所载庄子本人对于政治的态度。《让王》篇极力陈述政治给自身所带来的极大的风险,而《应帝王》更直接指出“以天下为事”是导致世间混乱的根源,而尧舜之类的帝王之功,不过是圣人余事。“道之真以治身,其绪余以为国家,其土直以治天下。”(《让王》)圣人的应世乃出自不得已,“感而后应,迫而后动,不得已而后起”(《刻意》),并非有意为之。

庄子“不为物化”还强调人的超越性,使个体生命“大而化之”,获得“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的精神体验,从而实现与道同体的人生追求。《逍遥游》的开篇,鱼化而为鸟获得了可以视下的视觉体验,拓展了自己生存的空间,生命气质通过变化而获得提升。王夫之在《庄子解》中也指出“其为鱼也大,其为鸟也大,虽化而不改其大,大之量定也。”“物化”消除了被主观放大了的自我,通过破除个体先在的“成心”从而转变小我为大我。而在变化气质的过程中,庄子在《齐物论》中还特别指出不能师其成心,所谓“成心”就是“域情滞着,执一家之偏见者”,主观的是非争执、善恶判断都源自与物先对的两分所产生的偏见,只有与物无对,才能用心如镜,如实的反应万物的真实状态,主体自我也就不会为成心偏见所拘束,所以释德清也说“世人不得如此逍遥者,只被一个‘我’字拘碍”。因此庄子的“物化”既能从世界万物变化的多样性中看到差异背后共同的气一,更在万物永恒变化的趋势中看到了个体转变气质的必要,为个体精神境界的提升提供了理论基础。

节选自

蒋丽梅,《物我感通,无为任化——庄子“物化”思想研究》,《中国哲学史》,年第三期,第64-68页,共5页。

节选编辑:驿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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