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庄子 >> 庄子版本 >> 齐物论第六则,第五节可不可,然不然
欢迎来到三问先生的思想咖啡。
问千年庄子,识百年变局。
这里是《庄子通义》系列讲座课程。
第二辑:《齐物论》——吹万不同,使其自己。
第六则:莫若以明——道通为一。
第五节:可不可,然不然。
庄子主张齐物,在思维导向上趋于求同,
与之相应,其思维方法,更多地是混同。
混同,不是混淆是非,而是无视是非,
透过各种是非的表象,寻求其天然的本质,
在万物的本质处发现一。
既然万物齐一,
就无所谓可与不可。他说: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
可与不可,是与非,
没有定则可言。
既可能是约定俗成,随机应变:
人家认可的,我也认可;
人家不认可的,我也不认可;
也可能是固执己见、标新立异:
人家认可的,我偏不认可;
我认可的,就是可。
对此,郭《注》直白地说:
可于己者,即谓之可。
不可于己者,即谓之不可。
庄子接着说:
道行之而成,
物谓之而然。
——“道”,指自然之道。
这句话的大意是说:道之所在,可之所在。
道是决定物是否可的唯一标准,
然而,道不需要可这样的概念。
道不以自己为任何标准,
道只成就物,不成就可。
若以道观:物成,就是可。
还是以道观:物就是成,无物不成,因此无物不可——
万物各有自己存在的道理,
各有自己适道的方式。
万物各得其所,各有所成。
庄子这句话中的“道”,
也可以理解为道路——
道路本来没有,走出来了就是道路;
物本来没有名称,叫出来了就是物名。
这也就是说,道路和物名都不是自然之道,
其可否只是人为的定则,而人为的定则从无定数。
总之,万物之名,因人而异;
然而,万物并不因为人们的看法不同、赋予的称谓不同,
就差强人意地改变其自然本质。
庄子说:
恶乎然?然于然。
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
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
无物不然,无物不可。
——庄子一问:为什么如此?
答:因为如此,所以如此。
庄子再问:为什么不是如此?
答:因为不是如此,所以不是如此。
庄子三问:为什么可以这样回答问题?
答:万物本来就有各自的所以然、各自的所以可。
万物以其自然本质,没有所谓应不应该,
没有所谓可不可以。
郭《注》附会说:
各然其所然,各可其所可。
庄子举例说:
故为是举莛(tíng)与楹,
厉与西施,
恢恑(guǐ)憰(jué)怪,
道通为一。
——“莛”(tíng):本义草茎,此指横梁。
“楹”(yíng):堂屋前部的柱子。
“厉”:通“疠”,本义恶疮,此指丑人。
“恑”(guǐ):变,异。“憰”(jué):伪诈。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
世界万物,林林总总,形态各异,
无论怎样千奇百怪,
无论多么不可思议,
究其自然本质之道,
都是一,都是同,都是齐。
郭《注》解释说:
“夫莛横而楹纵,厉丑而西施好。
所谓齐者,岂必齐形状同规矩哉!
故举纵横好丑,恢诡憰怪,
各然其所然,各可其所可。
则理虽万殊,而性同得,
故曰‘道通为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