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

齐物论第六则,第七节朝三暮四,是谓两

发布时间:2024/1/8 14:31:1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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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千年庄子,识百年变局。

这里是《庄子通义》系列讲座课程。

第二辑:《齐物论》——吹万不同,使其自己。

第六则:莫若以明——道通为一。

第七节:朝三暮四,是谓两行。

此前六节,从正面立论,

讲自然本无是非、彼此、生死、可否、成毁。

圣人知通为一,得其环中,

几近于道,而不知其所以然。

这里第七节,举反面例子,

揶揄好辩的儒、墨之徒,

毕生致力于分彼此、辩是非,

不惜劳神耗精,

其荒唐可笑,恰如狙猴朝三暮四。

何谓朝三暮四?庄子说:

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

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

众狙皆怒。

曰:“然则,朝四,而暮三。”

众狙皆悦。

——“一”:此一不是指自然之道,

而是指圣贤妄以一己之见,

一统天下万民的认识。

这种人注定了徒劳无益,

他们不知道万物在自然天性上本来是同一的。

“狙”(jū):猕猴的一种。

“赋”:付给。

“芧”(xù):栎实,橡实。

故事说:有位养猕猴的老翁给猴子们喂食栗子,

告诉它们说:早上给你们吃三颗,

傍晚给你们吃四颗。

猴子们很愤怒,认为主人剋扣了它们的粮食。

于是主人改口说,

那就早上给你们吃四颗,

傍晚给你们吃三颗。

聪明的猴子们听了很高兴。

庄子为此感叹道:

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

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

而休乎天钧。

是之谓两行。

——“和”:混同。“休”:止。

“天钧”:《庄子·寓言》作天均,此指自然均等,自然变化。

“两行”:名异而实同,即上文的知通适得和这个笑话中的朝三暮四。

郭《注》说:

两行:任天下之是非。

夫达者之于一,岂劳神哉!

若劳神明于为一,不足赖也,

与彼不一者无以异矣!

亦同众狙之惑,

因所好而自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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