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

郭象哲学思想剖析四

发布时间:2024/12/3 16:22:05   点击数:
郭象“冥然自合”的蒙昧主义认论在认识论上,郭象发展了《庄子》的绝对怀疑主义,否定客观物质世界可以认识,主张取消人的认识活动,鼓吹“知出于不知”,并且进一步鼓吹主观与客观“冥然自合”的蒙昧主义。郭象认为,客观物质世界是无法认识的。这是从他的神秘主义“独化”说中必然导致出的结论。因为,根据他的“独化”说,天地万物之“迹”的发生和变化,都是莫名其妙地突然冒出来的,是无因可究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皆不知其所以然而然,故曰芒也”(《齐物论注》)。因此,他认为:“夫物事之近,或知其故,然寻其原以至乎极,则无故而自尔也。自尔则无所稍问其故也。但当顺之”(《天运注》)。意思是说,对于事物,近者或许还能知道一些原因。如果追根究底,那事物都是没有任何原因而自己如此的。既然事物都是自己如此,也就用不着去追求它的原因了,而只要顺着它就行了。这也就是说,客观事物既然没有原因可探究,那也就无须去认识它。对此,郭象有更为明白的说明。他说:“夫死者已自死,生者已自生,圆者已自圆,方者已自方,未有其根者,故莫知”(《知北游注》)。既然客观物质世界无法认识,也无须认识,因此郭象是把客观物质世界排斥在认识对象之外的。郭象又是根本否定人的认识的主观能动作用的。他认为,任何事物的本性都是有限的,它的活动能力和范围都不能超出其本性,也不应超出其本性而去追求其本性之外的东西。他说:“外不可求而求之,譬犹以圆学方,以鱼慕鸟耳。虽希翼鸾凤,拟规日月,此愈近彼愈远实,学弥得而性弥失”(《齐物论注》)。万物是如此,同样,人的认识能力和范围也是有限的,不应当去追求耳目心知本性所能达到的范围之外的东西。他说:“聪明之用,各有本分,故多方不为有余,少方不为不足”(《骈拇注》)。他认为,人们如果去追求他本性所规定的范围之外的认识,必然陷于不可自拔的困境。这就是他说的:“以有限之性,寻无极之知,安得而不困哉殆已”(《养生主注》)!那末,应当如何才好呢?他说:“所不知者,皆性分之外也,故止于所知之内而至也”(《齐物论注》)。又说:“夫知之盛也,知人之所为者有分,故任而不强也;知人之所知者有极,故用而不荡也”(《大宗师注》)。郭象在这里强调人的作为“有分”,认识“有极”,鼓吹要“任而不强”、“用而不荡”,其要害即在于根本否定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所以,他又说:“足不知所以行,目不知所以见,心不知所以知,俛然而自得矣。迟速之节,聪明之鉴,或能或否,皆非我也”(《秋水注》)。这就是说,足之行、目之见、心之知都只是一种本能的活动,或者说只是一种消极被动的活动,而不加有任何主动积极的因素在内。所以说,行之快慢、见之聪明、知之能否都不依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为转移。这也就是他说的:“所谓知者,岂欲知而知哉!所谓见者,岂为见而见哉”(《人间世注》)?总之,他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只能消极地“任其自动”(《秋水注》),人的认识只能象镜子一样“应而不藏”(《齐物论注》),而不应发挥任何的主观能动性。由此,他认为:“惑者因欲有其身而矜其能”,即试图发挥一下自身的能动作用,那就必然“逆其天机而伤其神器也”(《秋水注》),即违背本性而伤害精神。郭象既然认为客观物质世界无法认识,又认为人的认识不能超出自身本性所规定的范围,因此他就公开主张取消人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活动。他在解释《庄子》“吾丧我”一语时说:“吾丧我,我自忘矣。我自忘矣,天下有何物足识哉?故都忘外内,然后超然俱得”(《齐物论注》)。又说:“至人知天机之不可易也,故捐聪明、弃知虑,魄然忘其所为,而任其自动”(《秋水注》)。他甚至宣称:“知出于不知,故以不知为宗”(《大宗师注》),公然鼓吹以不知为知。所以,他又说:“是故真人遗知而知,不为而为,自然而生,坐忘而得,故知称绝而为名去也”(《知北游注》)。郭象还认为,人的一切认识活动,以至于一切言论、理论,不仅不能使人明白起来,反而只能使人越来越糊涂。这就是他所谓的“言之者孟浪而闻之者听荧”(《齐物论注》)。在郭象看来,最好的办法是:“照之以天而不逆计(预先推测),放之自尔而不推明也”(同上)。郭象认为,客观物质世界无法认识,不能作为认识对象,那是不是说他就完全否定了认识对象的存在呢?他认为,人们应当以“不知为知”,人不应当发挥认识的主观能动作用,那是不是说他就完全否定了人的认识活动呢?不是的。他心目中另有认识对象,那就是他所谓的物之“所以迹”的“天理”、“性命”。他否定的是人的正常的认识活动,而竭力鼓吹“冥然自合”的蒙昧主义的神秘认识活动。这就是他说的:“夫物有自然,理有至极,循而直往,则冥然自合”(《齐物论注》)。前面我们曾详细地分析过郭象所谓的“所以迹”的“天理”、“性命”,是无形无迹,不知其所以然而然的东西,以此作为认识的对象,当然用正常人的认识活动是无法去认识它的,而只能用一种神秘的“冥合”去认识它,即所谓“至理之极,但当冥之,则得其枢要也”(《徐无鬼注》)!相反,如果“不冥矣,而能合乎人间之变,应乎世事之节者,未之有也”(《人间世注》)。郭象认为,这种“冥合”的认识活动,必须排斥耳目感官和心知思虑的活动。如他说:“夫使耳目闭而自然得者,心知之用外矣”(《人间世注》)。“凡得之不由于知,乃冥也”(《知北游注》)。那末,是通过什么途径使主体与客体沟通起来,或者说“冥合”起来的呢?郭象说:“将任性直通,无往不冥”(《人间世注》)。又怎样才能“任性”而“直通”,“无往”而“不冥”呢?其关键在于“忘己”。他说:“人之所以不能忘者,己也。己犹忘之,又奚识哉!斯乃不识不知而冥于自然”(《天地注》)。而“忘己”的最终结果又是要达到物我俱忘,一切都忘。他又说:“夫坐忘者,奚所不忘哉!既忘其迹,又忘其所以迹者。内不觉其一身,外不识有天地,然后旷然与变化为体,而无不通也”(《大宗师注》)。“此忘天地遣万物,外不察乎宇宙,内不觉其一身,故能旷然无累,与物俱往,而无所不应也”(《齐物论注》)。总之,郭象所谓的“冥然自合”,实际上就是通过主观的修养,去消除主客观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从而“任”己之“性”,去应物之“天理”、“性命”,也就是说,使主体和客体关系成为一种神秘的直接相合的关系。这就是他所说的:“弥贯万物而玄同彼我,泯然与天下为一”(《人间世注》)。由此可见,郭象在认识论上陷入了否定人的正常认识,鼓吹“冥然自合”的蒙昧主义、神秘主义的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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