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

道德经第八章

发布时间:2025/2/18 12:28:58   点击数:

上善若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人,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夫唯不争,故无尤。

最完善的德性,好象水一样,善于利益万物,而不争私利,居处众人所厌恶的地方,因此,几乎相同于大道啊!

居处选择善地,心神善于渊静,相与善于为道的人,说话善于诚信,正事善于治理,事业善于胜任,行动善于把握时机。

正因为它不争,因此,没有怨尤。

⑴上善若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帛书甲本作“上善治水,水善利萬物而有靜”;乙本“治”作“如”,“靜”作“爭”。傅、王本如此,从之,并删“善利”前的“水”字。

高明说:“借治字为似。”“似、如、若三字义同。”

帛书研究组在甲本“静”后注一“争”字,读作“而有争”。注十五云:“乙本亦作‘而有争’,通行本作‘而不争’,义正相反。按下文云‘夫唯不争故无尤’,疑通行本是。”

许抗生说:“乙本与下文‘唯不争,故无尤’义不合。傅奕本、通行本皆作‘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与下文义合。今据改。”

谨按:“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若以“水”为主语,如何“处众人之所恶”而“几于道”呢?若作“上善若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无第二个“水”字,则以“上善”为主语,统起全章,以下皆为“上善”之德的描述,更为合理,故删第二个水字。

⑵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乙本作“居人之所亞,故幾於道矣”,从之,并改“居”为“处”。甲本无“人”字。傅本同乙本;王本同,但无“矣”字。

⑶与善人:帛书甲本作“予善”,显有遗脱;乙本作“予善天”。傅本如此,从之。王本作“与善仁”。

马叙伦说:“‘人’与‘仁’古通。”

⑷言善信:帛书甲本作“信”,显有遗脱;乙本如此,从之。傅、王本同。

⑸正善治:帛书如此,从之。王本同。傅本作“政善治”。

⑴上善若水:

上善,《辞海》:“犹至善也。上,高也。《尔雅·释亲》郭注:‘高者,言最在上也。’善,伦理学名词。凡具有人格者之负责行为,其自身有绝对价值者曰善。”

吴澄说:“上善,谓第一等至极之善,有道者之善也。”

⑵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

王安石说:“水之性善利万物,万物因水而生。然水之性至柔至弱,故曰不争。众人好高而恶卑,而水处众人之所恶也。”

吴澄说:“盖水之善,以其灌溉浣濯,有利万物之功,而不争处高洁,乃处众人所恶卑污之地。”

⑶故几于道矣:

几,《尔雅·释诂》:“近也。”《辞海》:“《易·小畜》:‘月几望。’庶几也。”此处老子借水喻道,以水性喻道性,故庶几于道也。

王弼说:“道无,水有,故曰‘几’也。”

高明说:“道者无形,而水犹有形,故水之利万物与诸生,其为可见也,未能若道之无形施与也,故曰‘几于道矣’。”

⑷居善地:

肖天石说:“居善地,则顺世适性以为安,利人济物以为怀,故能无争而自得也。”

⑸心善渊:

渊,《尔雅·释诂》:“深也。”《释天》:“渊,藏也。”《管子·度地》:“出地而不流者,命曰渊水。”《庄子·在宥篇》:“其居也,渊而静。”郭注:“静之可使如渊。”

肖天石说:“心善渊,则清虚湛澈以为守,潜龙勿用以深藏,故能神鉴而自明也。”

高明说:“心好深藏若虚。十五章:‘古之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

⑹言善信:

范应元说:“言善信者,声不妄发。”

高明说:“犹谓言必守信。老子主张言不求美而好真诚。”

⑺正善治:

正,《辞海》:“常也。”正者,奇之反。

张松如说:“古书‘政’、‘正’本多通用。”

谨按:陈鼓应此处作“政善治”,意为“为政善于完成良好的治绩”。此处“正”应按其本义解为是。《史记·太史公自序》:“李耳无为自化,清静自正。”老子说:“以正治邦”,(五十七章)“清静可以为天下正”,(四十五章)“正善治”,乃是“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从而“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三十七章)

肖天石说:“政善治,则能端拱无为而自治,化育万物而自然,故能安和百姓而无名也。”

⑻事善能:

能,《辞海》:“胜任也。”

⑼动善时:

时,《辞海》:“适合时宜曰时。”

肖天石说:“动善时,则时然而善发以为几,与时偕新以为行,故能万世以俟圣人而不惑也。”

⑽夫唯不争,故无尤:

肖天石说:“夫无私则自无争,无争则自无尤。”

“上善若水”,至高无上的德性,好象水一样。上善的人,是善为道而有大成的真人、圣人。以水的德性来状况道的德性——道性,所以本章可说是水之颂,亦即德之颂,足为所有为道者重积德的典范,不限于理想中的圣人也。道不远人,人人可修。老子亦人也,有志者,当若是!

水的德性,总的是“善利万物”,不但利,而且善于利,不限于利一物,而是利万物;虽然善利万物,而且不争,甘“处众人之所恶”,它是“不争之德”(六十八章)的最高体现。这是专门利人、毫不利己的精神;这是法“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八十一章)善利者,利而不害,为而不争也。圣人之为,就是“善利万物”。圣人何止“为而不争”?他自是“为而不恃,成功而不居也。若此,其不欲见贤也”。(七十七章)虽然为了,善利万物了,却是不恃、不居、不欲见贤,却是“成功遂事而不名有,衣被万物而不为主”。(三十四章)非但如此,他反而“处恶”若饴,反而“明道若昧”,“建德若偷”,(四十一章)反而“知其荣,守其辱”。(二十八章)

几者,接近而不等同,因为,道大,“故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六十七章)道是整全,是无限,是朴,故不可比拟,不可究诘,非器也,非一物也。因此,说道遍在一切,则可;说无物非道,则不可。

水者,善利万物而不争。唯其不争,故能善利。若争之,则不免于尤,何能善利于万物?争之者,争一己的私利也。水唯不争,故甘处众人之所恶,以其本性——玄德的柔和谦下,以低卑自处,唯往低处流也,而能溥及于万物。

老子以水况道,既是他的大道形象思维,也是他的美学哲学。

上善若水几于道,对于善为道者,对于圣人来说,体现于他们身上的德性是:

一、“居善地。”

善地者何?“众人之所恶”也。善的标准,就是合于自然,就是朴素。为道的善地,是山林野外,青松流水,蓬茅陋屋,而鄙弃高楼大厦,远离现代设施。此正众人之所恶也。妙哉!老子乃以众恶为善地,“反者,道之动也”。(四十章)

二、“心善渊。”

虚其心,弱其志,而不务于外驰外求,尤不心猿意马,汲汲于世俗的功名利禄,耿耿于私我的进退得失,而善于渊藏而不露,“道恒无名”,(三十二章)乃鲲、鹏之于道海厚积薄发,含蓄德性也。但不是因为静了便好,所以去求静,不求静而自静,是谓善渊。

三、“与善人。”

同志于道之侣,古代称为道侣,知音知心,以心相印,同心同德,共同学习实践,共同研究探索,共同证真弘道,肝胆相照,切磋琢磨,同化于道,溥及天下也。

四、“言善信。”

说话本着大道,取信于大道,取信于人民,绝不假大空,绝不心口不一,绝不轻诺而寡信,而是“言有宗,事有君”,(七十章)就可以“善言者无瑕谪”(二十七章)了。善言、善信,言出乎道,言不离道,非道不言也。

五、“正善治。”

正者,清静无为的正道也。持此清静无为,则无不治矣。“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无为而已,则无不治矣。”(三章)此是老子对“正善治”的自下注脚,是谓妙解。“清静可以为天下正”,(四十五章)自然而已。其自正,自治,自化,自合于道,乃是“道生之,而德畜之;物形之,而势成之”。(五十一章)势所必然,不得不然,“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五十一章)亦恒自然也。

六、“事善能。”

事者,治人事天也。刻意弘道,善于发挥己能,以辅万物之自然,而得其成功遂事也。其从事也,唯道是从,善法自然,知常御变,知和御偏,知己自胜,知人善任,进退不离其本,动静不失其机。因此,“夫唯道,善始且善成”,(四十一章)水到渠自成,攻无不克也。

七、“动善时。”

圣人不巧,时变是守,与时迁徙,应物变化。庄子说:“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其动也天,其静也地”,“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天道篇》)行动要和合于天之道,叫做天和,得此天和,叫做天乐。这是为道的大本大宗,即根柢所在。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知几其神,方能其“动善时”。

以上“七善”,是善为道者法水之德而显现的,实乃法天之道的自然体现。唯是“道恒无名”(三十二章)而不可见,故借有形之水以喻之。若说此“七善”便是水之“七德”,却是太执著了。七善,只是从法水之善利、不争、处恶的本性上生发出来而已。详细说它,何止万善,实是无所不善,故为上善。

老子从大道的高度揭示:善为道者、真人、圣人与万物、与众人相处之道,即人际关系、人物关系的关系学,概括言之,善利而不争,处恶而无尤,七善而弘道,若水而几道,是为上善,乃善之善者也。

“夫唯不争,故无尤。”总此七善,皆自不争而来,所以才没有怨尤。水之不争,是其自然本性;善为道者、圣人者之不争,亦是其自然本性;两者皆由于大道的本性——公正明化生显现的。

因此,不争者,若水之因势就形,无自我的梗格,既不对抗,又不退却,随圆就方,随高就低,勇往直前,永远向低处流,永远奔向众人之所恶,虽然处俗、化俗为其本性玄德,处俗而不混俗,化俗而不染俗,君不见无论何等之恶之染,只要阳光照射,水便蒸蒸化气而上升于空中,而经“天地相合”,又“以输甘露”(三十二章)矣!水乃复还其自然纯真的本性了。不争,是“弱者,道之用”(四十章)的精炼概括,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七十八章)圣人为而不争,柔弱为用,唯啬而已,而攻无不克也,是为“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五十九章)

人之道法水之道,而得其“七善”:一居,二心,三与,四言,五正,六事,七动,而以善字一贯全局,贯彻始终,所以地、渊、人、信、治、能、时俱能臻于上善的境界,是为“上善若水”完整而深刻的内涵,是为内真外圣之道也。

何以能够如是?老子点出其秘要处,乃在于不争,而甘于处恶,因此,终其一生而无尤,即“道乃久,没身不殆”(十六章)也,亦即“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三十五章)也。于此可见,不争、“不争之德”,于人生,于人类,于万物,于宇宙,尤其是于善为道者的一生,实在是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众人之所宝所争者,正是有道者之所弃所不取;而众人之所恶所弃者,却正是有道者乐居而不厌。因此,众之所宝,我之所弃;我之所宝,众之所弃;何争之有?欲争也争不起来。一旦你争了,仅是表明你已离开了道,而混同于俗,自是随波逐流,而争之不已。

老子“正言若反”,(七十八章)他说不争,岂是什么都不要、都不争,一切都消极无为?须知:“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二十二章)“非以其不争欤?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六十六章)好比水处恶不争,“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以其无以易之也”。(七十八章)不争者,不争于世俗也,不争于私也,不争于利己主义也。非但不争,且深恶而痛绝之。莫能与之争者,道也,天下为公也,百姓之心为心也。圣人之所以“不敢为天下先”(六十七章)者,公也;而“莫之能先”者,道也。此乃是不争的真谛!由此可见,于私是不争,于道是必争。唯有不争于私,方能必争于道。是以老子说:“吾欲独异于人,而贵食母。”(二十章)

然而,圣人如此的表现,不在于存心超凡脱俗,不在于惊世骇俗,更不在于以退为进、以弃为取,乃是由于他们的心中自有一个大道的宇宙存在着。上善之德,岂是一时的客气哉!它乃是出自道的本体,是道之玄德的自然显露,善利万物和处恶、不争,皆是道的一体两面,俱是道之玄德的流露,乃自然而然,不期然而然,不是有心为之使然也。

善为道者,向水学习吧!以此“七善”自律、自证,甘处众人之所恶,以期善利万物,而终身无尤。

——黄友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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